承担自治州公共机构节能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的具体工作;监督管理自治州本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指导州本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本系统公共机修节能有关工作;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会同有关方面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等工作。指导县(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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