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CJZ056/2021-000021 | 信息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残联 | 发文日期: | 2021-09-01 |
| 文 号: | 昌州残〔2021〕7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关于命名自治州首批社区残疾人康复服务站的通知 | ||
各县(市)残联、卫健委、民政局、财政局:
为推动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站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残疾人康复训练和服务水平,根据《关于印发〈昌吉州进一步加强残疾人社区康复站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昌州残[2020]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2020年以来,各县(市)分别启动了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站建设,目前已建成14个社区残疾人康复站。经州残联会同州卫健委、民政局、财政局联合验收,首批14个社区残疾人康复站符合建设标准和管理运行规范。
经州残联党组研究,并征求州卫健委、民政局、财政局意见,同意命名自治州首批社区残疾人康复站点,名单如下:
(一)玛纳斯县4个
玛纳斯县园林社区残疾人康复服务站
玛纳斯县南城社区残疾人康复服务站
玛纳斯县新街社区残疾人康复服务站(县中医院)
玛纳斯县东关社区残疾人康复服务站(县人民医院)。
(二)呼图壁县1个
呼图壁县吉祥社区残疾人康复服务站
(三)昌吉市3个
昌吉市水电巷社区残疾人康复服务站
昌吉市电力社区残疾人康复服务站(精诚医院)
昌吉市博文社区残疾人康复服务站(吉平医院)
(四)阜康市1个
阜康市阜兴苑社区残疾人康复服务站(都市医院)
(五)吉木萨尔县1个
吉木萨尔县文明路社区残疾人康复服务站(县人民医院)
(六)奇台县2个
奇台县康居社区残疾人康复服务站
奇台县天山社区残疾人康复服务站
(七)木垒县2个
木垒县园林社区残疾人康复服务站
木垒县明珠社区残疾人康复服务站
请以上社区残疾人康复服务站进一步完善设施建设和服务功能,健全各项制度,规范管理运行,提升服务水平。县市残联、卫健、民政、财政部门要根据《实施意见》中明确的职责,加强指导协调,强化服务保障,确保康复服务站顺利运行,更好满足残疾人康复需求。同时各社区康复站要认真总结经验,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提升我州残疾人康复服务水平。
昌吉回族自治州 昌吉回族自治州
残疾人联合会 卫生健康委员会
昌吉回族自治州 昌吉回族自治州
民政局 财政局
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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