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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昌吉消防政务服务“好差评”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昌吉消防救援机构执法公示公开实施办法》、《昌吉消防救援机构执法公示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2-05 11:45:40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47/2021-000017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昌吉州消防支队 发文日期: 2021-02-05
文  号: 新昌消〔2021〕17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印发《昌吉消防政务服务“好差评”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昌吉消防救援机构执法公示公开实施办法》、《昌吉消防救援机构执法公示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昌吉消防政务服务“好差评”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昌吉消防救援机构执法公示公开实施办法》、《昌吉消防救援机构执法公示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园区消防救援大队: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和自治州《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严格落实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规范消防执法行为,支队制定了《昌吉消防政务服务“好差评”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昌吉消防救援机构执法公示公开实施办法》、《昌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举报投诉奖励和查处规定》,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昌吉消防政务服务“好差评”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2.昌吉消防救援机构执法公示公开实施办法

3.昌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举报投诉奖励和查处规定

                          昌吉州消防救援支队

                             2021年2月4日

昌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举报投诉奖励和查处规定.doc

昌吉消防政务服务“好差评”暂行办法实施细则.doc

昌吉消防救援机构执法公示公开实施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