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CJZ047/2021-000004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消防支队 | 发文日期: | 2020-12-14 |
文 号: | 新昌消〔2020〕179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 称: | 关于印发《全州大型商业综合体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
关于印发《全州大型商业综合体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园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救援站: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安委会“12·6”、“12·10”安全生产视频会议以及部消防救援局“12·11”视频调度会精神,全力做好大型商业综合体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工作,支队制定了《全州大型商业综合体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列出任务清单,扎实推进隐患治理,确保全州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昌吉州消防救援支队
2020年12月14日
全州大型商业综合体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近年来,我州人员密集场所逐年增多,特别是大型商业综合体数量和规模持续增加,火灾风险增大。为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发生,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部消防救援局的统一部署,支队决定按照总队工作要求,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为期1个月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安委会“12·6”、“12·10”安全生产以及部局“12·11”视频会议精神,落实《自治区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成及工作职责》(新安〔2020〕5号)要求,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组织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精准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推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领导机构
支队成立大型商业综合体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程锴支队长任组长,乔锋副支队长、张迪主任任副组长,支队作战训练科、防火监督科、综合指导科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防火监督科。各大队也要成立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本辖区商业综合体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
三、整治范围
1、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含)以上的集购物、住宿、展览、餐饮、文娱、交通枢纽等两种或两种以上功能于一体的城市商业综合体(不包括住宅和写字楼部分的建筑面积)。
2、博物馆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古建筑和近现代建筑类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3、其他设有人员密集场所的高层、地下建筑和具有一定规模的商、市场、综合体。
四、任务措施
(一)集中开展约谈警示教育
1、加强风险研判。12月18日前,结合各县市(园区)冬春季节火灾规律特点,组织对本辖区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文博场所、商、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形势进行分析研判,找准突出风险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针对性的防范对策措施,及时向社会发出预警提示。
2、加强约谈警示。12月18日前,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分行业、分岗位组织对辖区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消防安全管理人、物业经理、工程部经理、保安部经理、微型消防站站长、电工等8类“关键人”开展约谈提醒,通报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要求。
(二)逐级压实单位主体责任
1、持续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贯彻落实自治区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现场会精神,持续推动落实《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督促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逐级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工作职责,制定更加严格、规范的单位内部管理标准,落实更高、更严的消防安全工作要求。对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实施跟踪督改,做到检查、整改、复查、销号闭环管理。会同文物部门细化文物建筑消防行业标准化达标验收标准,指导文博场所落实《文物建筑消防管理十项规定》,加大验收抽查频次和力度,切实提升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2、督促大型商业综合体开展“七个一”活动。12月25日前,督促指导辖区大型商业综合体按照“自评、自查、自改”的要求,集中开展“七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突出餐饮娱乐、儿童活动、库房冷库等重点场所和用火用电、施工改造、油烟管道、防火分隔、安全疏散等风险隐患,逐个楼层、逐个区域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对新入职员工必须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对既有员工进行应知应会培训,对重点岗位员工强化专业培训,使其掌握与岗位相适应的消防安全常识和技能。对消防设施进行一次维护保养。组织单位专业管理机构或者委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重点检查测试消防水源、防烟排烟、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等设施,确保完好有效。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组织单位电工或者聘请专家,重点检查消防电源是否按规范要求设置,发电机是否正常运转,防静电设施是否完整,是否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组织一次初起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演练。检验和落实各环节责任和措施,并根据演练情况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强专职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确保专人专职,配齐装备器材,加强值班值守,提高初起火灾处置能力。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一次清理。及时查漏补缺、废旧立新,完善规章规程,规范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作出一次消防安全承诺。在综合体主要出入口醒目位置张贴公布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存在的风险隐患和整改措施,主动接受社会监督。12月25日前,综合体及商市场要将开展“七个一”工作情况报送企业总部、主管行业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备案。
3、指导文博场所严格消防安全日常管理。会同文物部门,督促指导文博场所管理使用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深化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要明确消防安全职责。文博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要向社会公开作出消防安全承诺,并自上而下逐级逐岗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对同一建筑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使用的,文物部门要与其上级主管部门、单位各产权人、使用人逐一签订责任书,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更加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要改善消防安全条件。积极推动政府拆除文博场所范围内及周边私搭乱建的违章建筑,保障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间距符合标准。督促文博场所配置必要的消防给水系统、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保持防火间距。对木结构古建筑等文物建筑,因地制宜推广安装独立式火灾报警器和灭火设施,提高消防安全设防等级。文博场所举办宗教、展览等大型活动的,督促主办单位严格落实火灾防范措施,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并开展演练,对不放心的场所部位要落实专人严看死守,确保消防安全。要规范用火用电管理。督促文博场所管理使用单位进一步严格控制使用明火,宗教活动场所、经营场所、居住建筑等确需使用明火的,应加强火源管理,采取有效防火措施,做到人离火灭;按照《文物建筑电气防火导则》要求,定期开展电气检查,确保电气线路的敷设方式规范;定期对电表箱、配电盘(柜)设置的短路、过负荷、漏电等保护装置开展功能测试,确保完好有效;及时更换老化损坏电气线路,严禁超负荷用电和拉接临时电线,并结合实际在闭馆后进行拉闸断电。
(三)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抽查
1、强化条线管理。严格落实《自治州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成及工作职责》文件要求,充分发挥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联合公安、文化和旅游、住建、民政、卫生健康、民宗、教育、商务、市场监管等相关行业部门,邀请消防安全领域的专家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技术骨干,分行业、分系统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将检查情况函告主管行业部门和连锁企业集团总部,发挥行业系统监管作用,共同推动提升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对整改难度较大的隐患问题,要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抄告行业部门,或者上报支队推动协调解决,切实提升隐患整治效率,坚决防范重大风险。
2、加强监督检查。12月21日至12月30日,支队将组织消防领域专家和支队技术骨干对全州所有大型商业综合体按照方案要求逐一开展检查,把脉问诊,提升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水平。各大队将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市场纳入“双随机、一公开”重点抽查对象,结合单位自查和报备情况,紧盯重点部位、突出风险、关键环节,对大型商业综合体100%抽查。检查过程中,重点对单位“七个一”活动落实情况逐一进行核查,抽查测试大型商业综合体管理单位与业主、营业时间不同的业态、安保人员与员工、单位微型消防站、消防控制室与自动消防设施等应急联动响应情况,检验和印证单位开展“七个一”活动的质效。同时将检查重点聚焦到致灾的火源、电源、可燃物,以及影响蔓延扩大和人员伤亡的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提高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操作性。
3、严格监督执法。12月30日前,完成辖区内大型商业综合体抽查检查,并按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大型商业综合体)统计表》,建立完善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落实一家一策,督促照单整改、照单销账,形成工作闭环。对抽查发现单位公开承诺弄虚作假、自查自改走过场、存在突出隐患的,要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对夜间营业场所,要在平安夜、圣诞节、元旦节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错时检查。昌吉市大队辖区大型商业综合体数量较多,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的原则,适当延长整治期限。其他大队在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开展整治的同时,要结合实际集中对具有一定规模(10000㎡以上)的商、市场、综合体开展治理。
4、创新方式方法。建立落实“吹哨人制度”,完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举报投诉的受理、核查、处理制度,及时查处单位员工、知情群众举报的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落实有奖举报机制,对经核查属实并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投诉,给予举报人奖金、颁发证书等奖励,最大限度地调动群众参与消防工作的积极性。加强信用管理,定期集中向社会公示曝光失信行为名单,将消防安全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纳入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并与市场监管、住建、公安等相关部门建立数据共享、信息通报和联合惩戒机制,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作用,积极推广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大力提升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化、科技化、智能化水平。
(四)全力做好灭火应急救援准备
1、强化熟悉调研。12月30日前,支队全勤指挥部对市域范围内的大型城市综合体全部熟悉一遍,各大队和消防救援站对本辖区内的城市综合体全部熟悉一遍。实地熟悉要采取防消联勤、协同配合的模式开展,重点掌握建筑结构、功能布局、防火分区、消防设施、疏散通道、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作业面、微型消防站的配置和周边的道路水源情况,并同步开展作战效能测试,切实摸清单位内外情况,做到熟悉一家、记录一家、掌握一家。
2、修订完善预案。2021年1月15日前,对所有的大型城市综合体灭火救援预案全部修订一遍。昌吉市内的大型商业综合体灭火救援预案由支队灭火救援指挥部负责修订,县域内的由大队负责修订,分别由支队长、大队长签字确认。预案要根据每个单位功能分区、建筑面积、使用性质、建筑结构,研判确定不少于3个重点部位,类型覆盖单位所有业态,部位至少包括1个地下、1个地上和1个高层部位,并针对每个重点部位,区分火灾初期、难控、失控等不同阶段的灾情发展规律和实战处置要求,逐一制定灭火救援预案。
3、强化实战演练。12月30日前,大队和消防救援站结合实地熟悉和预案制定,对辖区内所有大型城市综合体全部开展一遍实战演练,强化与微型消防站联勤联训,提高初期火灾的扑救能力。并联合应急、公安、卫健、住建、供水、供电、通信等部门开展一次综合性实战演练。支队将采取临机设情、随机拉动的方式,对每个大队、消防救援站至少进行一次拉动演练,检验熟悉演练的成效。
4、开展战法研究。12月30日前,支队组织举办一次大型城市综合体灭火救援技战术专题战训业务大讲堂,开展一次大型城市综合体灭火救援理论专题考试,组织集中研讨不少于2起典型城市综合体火灾扑救战例,选择辖区最大、最具代表性的城市综合体,组织指战员开展一次想定作业和桌面推演,全面提升各级指战员业务理论水平。
5、落实应急准备。12月18日前,大队要带领所属消防救援站对辖区所有大型城市综合体的微型消防站全部检查验收一遍、拉动演练一遍。支队、大队对本级社会应急联动力量、灭火救援专家组成员、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厂家全部联络对接一遍,确保战时调用顺畅。重要节点、重大活动期间,各大队、消防救援站要加强值班值守和巡查看护,适时组织消防救援站力量前置备勤,确保一旦发生火情,第一时间快速有效处置,做到灭早、灭小、灭初期。
(五)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强化常识普及。积极协调当地主流媒体开设专栏,宣传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12月30日前,组织曝光一批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倒逼整改责任落实。利用各级消防官方微博、微信、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平台高频次发布分众化、精准化的消防提示。督促单位强化消防安全“三提示”张贴工作,并利用单位户外视屏、LED电子屏、楼宇电视等媒介,广泛播发消防安全提示、公益广告和火灾警示信息,在醒目位置张贴消防安全宣传海报。
2、深化教育培训。指导辖区人员密集场所员工,依托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和“新疆消防知识培训”微信小程序开展线上培训,落实“每日一学、每周一测、每月一考”制度。加大“四个能力”建设,落实“岗前培训、转岗轮训”制度,定期组织灭火疏散演练和消防培训,重点对消防从业人员、消防安全重点岗位人员开展消防专项能力培训和消防职业技能培训。
3、丰富宣传手段。发动社区消防宣传大使、消防志愿者、基层网格员等消防宣传力量,深入人员密集场所发放消防宣传资料,开展“面对面”宣传,提示场所火灾危险性、防灭火常识和自救互救逃生技能。12月30前,每周利用消防宣传车开展 “流动式”“驻点式”宣传,在繁华街道和大型商圈,设置消防宣传阵地,播放消防安全常识和典型火灾案例,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每周一前将工作开展情况上报支队宣教中心,工作情况将予以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大队、消防救援站要充分认识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立即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务院安委会、部消防救援局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将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与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机结合,完善落实“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主抓”的分片包干工作制度,逐一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切实将工作责任逐级压实到每个每个单位、每个岗位。
(二)优化监管模式,提升服务质量。大型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大多都是经济窗口、重点项目、地标性建筑,一旦发生火灾,不仅可能造成重大损失,引发广泛的舆论关注和社会关切。各支队要充分考虑疫情因素和线上经济对大型商业综合体以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影响,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期间支持复工复产消防服务六项措施》,实施分类精准指导,指导单位以最小的代价,最经济的手段,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问题。真正做到既把保障安全作为最好的服务,也把解决问题贯穿工作始终。
(三)加强跟踪问效,逐级压实责任。支队将组织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督导工作,并结合帮扶指导、督查检查,开展实地检查。对未按要求开展集中整治、工作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将采取集中约谈、定期通报、专项督办等措施进行推动落实。各大队要组成指导组,逐项列出任务清单,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全面开展检查指导,切实压实工作责任。集中整治期间,大型商业综合体发生火灾事故的,支队要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大队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请于12月16日前报送支队防火监督科;12月28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昌吉州消防救援支队 2020年12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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