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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物流及寄递行业仓储场所消防安全联合整治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0-09-18 11:52:22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47/2021-000001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昌吉州消防支队 发文日期: 2020-09-18
文  号: 新昌消〔2020〕131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全州物流及寄递行业仓储场所消防安全联合整治工作方案

全州物流及寄递行业仓储场所消防安全联合整治工作方案

近年来,随着电商普及和物流业发展,我州物流及寄递行业仓储场所数量和规模不断扩大。该类场所货物种类多、火灾荷载大、理化性质复杂,火灾发生几率高、扑救处置难度大,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为进一步提升我州物流及寄递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和自治区、自治州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统一部署,消防救援支队、交通运输局、邮政管理局决定决定在全州范围内开展物流及寄递行业仓储场所消防安全联合整治。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消防安全工作部署,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通过开展物流及寄递行业仓储场所消防安全联合整治,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范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构建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切实提升物流及寄递行业仓储场所火灾防控水平。

二、整治范围

全州范围内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的物流企业经营场所、库房和寄递企业分拨中心。

三、重点整治内容

(一)是否违规改变建筑使用性质。

(二)消防车道、防火间距是否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是否被占用。

(三)建筑消防设施的设置是否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并保持完好有效。

(四)内部布局、储存物品类别及核定的最大储存量是否擅自改变,储存物品是否分类、分堆、限额存放,进入库房的机动车辆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物品入库前、装卸作业结束后是否进行防火安全检查。

(五)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电器设备,是否违规动火、吸烟。

(六)消防安全职责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定期组织防火巡查检查、员工培训及应急疏散演练。

四、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9月20日前)。结合辖区实际,制订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建立工作机制,部署开展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9月21日至12月31日)。各部门发动乡镇、街道和公安派出所等力量对辖区内物流仓储库房进行全面深入排查,逐一登记,建立基础台帐和隐患清单。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并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对照前期排查建立的基础台帐和隐患清单,细化治理措施,实施精准、长效治理。对存在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联合相关部门进行综合施策,或提请当地政府进行挂牌督办。同时督促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针对性火灾防范措施,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

(四)长效管理阶段(2022年)。各部门对隐患整治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开展自查自评,剖析问题,总结经验,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形成一批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切实提升物流及寄递行业仓储场所火灾防控水平。

五、整治措施

一是集中警示教育。9月20日前,由各县市消防、交通运输、寄递企业属地管理部门,对本地物流及寄递企业负责人进行一次集中警示教育,通报消防突出风险和典型火灾案例,督促落实建立完善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等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实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

二是单位自查自纠。10月20日前,各部门要督促物流及寄递企业对仓储物品进行一次清理,开展一次防火检查巡查,组织一次全员消防培训和演练,进行一次电气线路检测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严格日常用火用电和人员管理,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及时纠正违规占用消防车通道、住宿与储存合用、电动车充电、使用电热器具、搭建彩钢板建筑、动火和吸烟等违规行为。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企业,要与具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签订检测、维保合同,每月开展1次消防设施维保,每年进行1次消防设施全面检测,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对排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要逐一建立隐患问题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逐项进行限时整改。所有物流及寄递企业要在醒目位置张贴公告,完成“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

三是部门联合检查。11月20日前,各部门对本地物流及寄递行业仓储场所开展一次联合检查,建立《全州物流及寄递行业仓储场所排查台账》,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针对性防范措施。对检查发现属于行业系统的隐患问题,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依法组织核查,督促及时整改。对设置在违法违章建筑中的物流仓储场所,要依法予以取缔;对利用历史遗留建筑或居住建筑从事物流仓储经营活动,且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区域性问题,提请政府组织综合治理,确保安全。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单位,该关停的要依法关停,该查封的要依法查封,决不能养痈遗患。

四是加强宣传培训。邮政管理、各县市消防救援、交通运输、寄递企业属地管理等部门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物流及寄递行业仓储场所火灾危险性,大力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知识。单位员工上岗、转岗前,必须要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在岗人员至少每半年进行1次消防安全教育,积极运用“新疆消防知识培训微课堂”开展线上教育培训。10月20日前,要督促辖区物流及寄递行业仓储场所对全体员工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专题培训和灭火疏散逃生演练,切实提升各岗位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五是提升应急能力。物流及寄递行业仓储场所要依法建立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特别是达到一定规模的物流园区要依法建专职消防队,并制定日常训练、执勤战备、队伍管理、考核评价等管理制度。消防救援机构要针对物流园区等火灾事故特点,加强灭火救援技战术研究,制定物流园区火灾处置指挥规程,强化对物流园区消防力量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定期组织辖区消防力量联合开展实地实装演练,提高协同处置能力。要建立完善与物流园区、相关部门、技术专家和专业力量的联勤联动机制,掌握辖区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和应急物资储备情况,确保调集及时、保障到位。

六、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近年来,我州发生了多起有影响的仓储物流场所火灾事故,蔓延速度快、扑救时间长、财产损失大,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加之受当前疫情影响,物流及寄递行业快速发展,特别是部分仓储物流场所在用火用电、施工改造、转租转包、储存管理等方面仍然存在诸多风险隐患,相关场所火灾风险明显增加。邮政管理、各县市消防救援、交通运输、寄递企业属地管理等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逐级成立组织机构,加强调度指挥,压实工作责任,切实将开展联合整治作为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举措,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是强化监管协作,严格督导问责。各县市交通运输、寄递企业属地管理等部门要对照《关于加强物流及寄递行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新社综办〔2015〕13号)任务分工,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推动形成消防监管合力。消防救援部门主要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对同时作业人数达到劳动密集型企业标准的物流企业,纳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范围加强监管;对未按照工作要求,积极履行隐患整改义务的单位,依法予以查处。交通运输、邮政管理、寄递企业属地管理等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分别负责物流和寄递行业、海关监管库的行业监管职责,指导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及时整改隐患,确保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形式持续稳定。

三是完善长效机制,规范安全管理。邮政管理、各县市交通运输、消防救援、寄递企业属地管理等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梳理、总结、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要进行专题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形成工作长效机制。同时,要广泛发动媒体开展宣传报道,及时报道整治工作动态,集中曝光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积极推动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

各县市联合整治实施方案,请于9月29日前报送昌吉州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科;每年的12月24日前,报送本年度工作总结和《全州物流及寄递行业仓储场所排查台账》。

全州物流及寄递行业仓储场所排查台账

序号

单位名称

地址

建筑面积(㎡)

占地面积(㎡)

主要货物类别

单位类别(物流业/寄递业)

是否按照消防技术标准标准设置消防设施

存在的主要隐患问题(列举)

备注

1、........(已整改)

2、........(未整改)

3、........

抄送:总队防火监督处。

昌吉州消防救援支队 2020年9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