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防雷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昌吉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开展。现就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防雷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疫情防控期间,根据实际,州县两级气象部门妥善安排疫情防控期间的检查、巡查工作,重点做好易燃易爆场所等重点领域的防雷安全管理。
因疫情防控,导致无法落实半年或一年检测一次的要求、无法按时完成防雷装置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在疫情缓解后及时完成检测。检测机构应及时开展检测服务,并将检测信息同步上传至全国防雷减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各类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增强防雷安全意识,按照防雷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要求,强化防雷安全自检与内部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将雷击风险降至最低。
特此通知。
昌吉回族自治州气象局
2022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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