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局
搜本站
搜索
当前页面: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部门文件
昌吉州气象局关于确定首批昌吉州气象部门业务科研骨干人才及县局(站)综合气象业务技术带头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7-28 12:39:01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000039/2016-000002 信息分类: 人事工作
发布机构: 气象局 发文日期: 2015-07-28
文  号: 昌气发〔2015〕38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昌吉州气象局关于确定首批昌吉州气象部门业务科研骨干人才及县局(站)综合气象业务技术带头人的通知

各县(市)气象局(站)、州局机关科室及各直属单位:

根据《昌吉州气象部门业务科研骨干人才选拔培养管理办法》,《昌吉州气象局县局(站)综合气象业务技术带头人培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由个人申报并经考核组审定,经昌吉州气象局2015年7月17日党组(扩大)会议决定:确定柳宏英、王春燕2位同志为首批昌吉州气象部门业务科研骨干人才,任期两年;确定夏玉莲、辛和平、马燕3位同志为首批昌吉州气象局县局(站)综合气象业务技术带头人,任期两年。以上人员待遇按照《昌吉州气象局关于印发<昌吉州气象局考核办法(试行)>等3项管理制度的通知》(昌气发〔2015〕17号)文件精神,自2015年8月1日起执行。

昌吉回族自治州气象局

201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