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贷款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26〕72号)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贷款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22〕27号)第七条中“境内银行通过向境外银行融出资金等方式间接向境外企业发放一年期以上本外币贷款的,原则上应要求境外银行等直接债权人参照本条规定办理”的规定不再适用。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贷款业务的其他事宜仍按照银发〔2022〕27号文执行。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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