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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更名为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8-05 17:03:18 来源: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主体:

根据昌吉回族自治州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昌吉州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州事改发〔2023〕1号)文件要求,原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更名为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为保证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正常开展,经研究决定,自2023年8月1日起,正式启用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章并规范更名。

经与金融部门沟通,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保证金账户规范更名,定于2023年8月31日00:00:00时至9月1日24:00:00时进行。届时8月31日至9月1日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停止投标保证金的缴费及支付工作。

因9月2日启用规范名称后,原名称账号的投标保证金无法进行正常网上自动退付。请各招标人及中介招标代理机构,于2023年8月30日20:00前,将“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中山路支行:开户行行号:105885000105”保证金账户中的投标保证金清退完成。

            


                                 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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