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树立诚信政府形象,根据《昌吉州优化营商环境二十条措施》,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现公开承诺如下:
一、建立昌吉州“吉速办”政务服务移动端,推进基层政务服务事项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应用,编制基层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依托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强化线上线下业务融合,实现群众办事“就近办、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
二、深化主题套餐服务,推动“二手房过户”“企业开办(注销)”等18项一件事主题套餐,实行“一张表单、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次办结”,推动主题套餐事项从“网上可办”向“网上好办”升级。
三、建立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机制,指导部门单位实时更新事项办事指南。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做到线上公示流程与线下办理流程一致,对可通过平台共享复用或核验的材料,不再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2022年底前办理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压减60%以上。
四、推行政务服务“一窗受理”,按照“应进必进”原则,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大厅统一办理,严格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服务承诺和“好差评”等制度,实现政务服务“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
五、在州、县市(园区)政务大厅设置“助企服务”窗口,为符合条件的招商引资项目提供全程帮办代办服务;设置“帮办代办”窗口,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全程帮办代办服务;设置“办不成事”窗口,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中遇到的疑难事项和复杂问题。
六、在昌吉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受理中心开通企业服务专区,提供7x24小时服务,完善转办、督办、反馈机制,接诉后24小时内完成转办。
七、拓展企业诉求受理渠道,开通短信、微信小程序、公众号等诉求受理渠道,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政策咨询、办事指引、投诉举报等服务。
八、及时回应企业诉求,加强跟踪督办,每3天跟踪反馈一次办理情况直至办理完毕,紧急情况1个工作日内反馈办理情况。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诉求,接诉后3日内给予答复。
九、设立营商环境监测点100个,从工商联、驻州商(协)会、重点企业等单位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聘请若干名自治州优化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对自治州营商环境进行监督评价,及时收集、反馈企业对自治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切实为企业纾困解难。
十、依法依规100%按期完成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各类公共资源项目进场交易,常态化推进远程异地开评标。
十一、改进工作作风。严格遵守并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强化服务意识,创新工作机制,提升服务质量,树立清正廉洁的服务形象。
十二、以上服务承诺,解释权归昌吉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所有。
监督电话:0994-2329593(“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督办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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