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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昌吉州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州内通办”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02 17:22:47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57/2021-000015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昌吉州政资局 发文日期: 2021-08-02
文  号: 昌州政办发〔2021〕50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印发《昌吉州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州内通办”工作方案》的通知

县市人民政府,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州直相关部门:

现将《昌吉州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州内通办”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731

(此件公开发布)

昌吉州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州内通办”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2077号)昌吉州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方案的通知》(昌州政办发〔20217号)精神率先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州内通办”,现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昌吉州范围内打破地域限制,改变按事项属地受理办理的模式,建立“州内通办、异地可办”的政务服务模式,依托全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梳理“州内通办”政务服务事项,同步建立目录清单动态管理制度,逐步扩大通办范围,实现企业群众不受地域限制,就近提出办事申请、提交申办材料、收取办件结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统筹推进原则。以重点领域、高频事项为重点,全面梳理政务服务事项,按照成熟一批发布一批实施一批的原则,有序有效做好“州内通办”改革工作。

(二)坚持规范统一原则。“州内通办”事项按照全程网办、异地受理属地办理和异地受理异地办理等三种模式实行州内通办。实现企业群众可以就近在异地实体大厅提出办事申请、提交办事材料、领取办件结果的政务服务模式。

(三)坚持先行先试原则。以州本级、昌吉市、奇台县、吉木萨尔县、玛纳斯县为试点先行,总结经验后推广至全州其他县(市)、园区。

三、工作任务

(一)事项精细化梳理。全面梳理企业群众全生命周期政务服务事项,从办事指南、服务流程、业务审批、服务评价、监督考核等维度,按照最小“颗粒化”标准,实现同一事项主项名称、业务办理项名称、编码、类型、设定依据、受理条件、服务对象、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费项目等要素相统一。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县(市)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分批公布“州内通办”事项目录。

牵头部门:州政府办、政资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园区,州直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18前启动

(二)设置通办窗口。县级以上政务服务大厅要跨省通办窗口和州内通办窗口整合,设置统一的通办窗口各级政资局(政务中心)通过购买服务方式配齐必要人员及设备,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线上线下一体化办事渠道,满足异地办理需求。

牵头部门:州政资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园区,州直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19月底

(三)建立通办机制。州直相关部门要按照工作方案明确的业务流程,组织本系统县(市)、园区相关部门建立通办机制。要明确属地部门和异地部门在接件、受理、授权审批、制证、送达、归档、监管等环节的权力和责任,确保“州内通办”不梗阻。

牵头部门:州政府办

责任部门:各县(市)、园区,州直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110月底

(四)统一材料寄递。州县政资局(政务中心)通办窗口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通过信息共享、远程视频等方式提升收件质量,建立办件材料和审批结果流转机制,明确材料流转方式、时限、权限和责任等。

牵头部门:州政资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园区州直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110月底

(五)统一好差评。将政务服务“州内通办”纳入“好差评”评价体系,各通办窗口要结合“州内通办”流程,完善评价规则,实现“线下办理一次一评”、“线上办理一事一评”,加强评价结果运用,持续优化通办流程,提升“州内通办”服务质量。

牵头部门:州政资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园区州直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112月底

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调配合政务服务“州内通办”工作是落实“放管服”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的迫切需要,州直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大对行业领域政务服务“州内通办”的政策、业务、系统的支持力度和协同配合。各县(市)、园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强化经费保障,为“州内通办”配备相应的设备和人员,提供邮政寄递服务,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加强培训考核州政资局要加强对全州政务服务事项精细化梳理及“州内通办”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开展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操作专题培训,加强对各级相关部门政务服务“州内通办”工作的跟踪督促和业务指导,通过“好差评”系统、“12345”热线等倾听收集企业和群众意见建议,及时解决突出问题,及时优化相关流程“州内通办”工作要列入各级绩效考评指标。

(三)加强宣传推广。各级相关部门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及政务大厅多种形式加强有关“州内通办”工作的宣传,提升“州内通办”工作的社会知晓度。

昌吉州“州内通办”事项清单(第一批).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