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供销系统综合业绩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供销合作社:
按照中共昌吉回族自治州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州本级2023年督查考核计划》《州本级2023年督查检查考核备案事项》的通知精神,结合年初下发的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任务书及综合业绩考核指标要求,对各县(市)供销社2023年综合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综合业绩考核。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23年11月22日至12月5日。
二、考核方式
考核顺序自东向西逐个推进。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走访、座谈交流、调取统计资料(财务报表)等形式开展,并与县(市)分管领导、单位干部、基层社负责人进行个别谈
话,全面了解掌握县(市)供销社工作开展情况。
三、工作任务
1.《昌吉州供销合作社2023年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任务书》和《昌吉州供销合作社2023年综合业绩考核工作安排》文件中明确的重点任务和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2.了解掌握各县(市)供销社领导班子运行、“三会制度”建设、从严治社和监事会工作开展情况。
3.成员社对联合社进行评价,组织县(市)供销社机关干部对州供销社工作进行测评。
四、考核组成员
组 长:张晓岩 州供销社党组书记、监事会主任
石英春 州供销社党组副书记、理事会主任
副组长:赵夕国 州供销社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吴锡瑞 州供销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
组 员:俞瑞娉 州供销社监事会副主任、监事办主任
吴 瑾 州供销社财统科科长
华 敏 州供销社合作指导科副科长
朱银波 州供销社综合业务科负责人
张洪娟 州供销社综合业务科四级主任科员
王 雷 州供销社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
胡晓敏 州供销社合作指导科四级主任科员
联络员:张洪娟 13689958946
五、考核要求
1.各县(市)供销社要提高认识,精心准备,严格按照考核指标内容逐项进行梳理,认真整理相关印证资料,考核指标中涉及的各类数据,以及本级社有资产、社有企业运行、基层社开展为农服务等情况,业务科室与财务、统计数据必须保持一致,数据详实、逻辑关系清晰,确保数据完整准确。
2.各县(市)供销社结合工作实际,将特色亮点工作及印证资料向提供考核组。
3.考核组成员提前梳理各自业务工作,把绩效考核工作作为一次全面系统的调研工作,全面深入了解掌握基层真实情况,既发现特色亮点工作,又总结典型做法经验,考核结束后形成考核汇报材料。
4.考核期间,考核组成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自治区实施细则,轻车简从,不增加基层和企业负担。
昌吉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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