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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领导
高旭青
同志
领导职务
党组成员、副主任
领导分工
协助党组书记做好党的建设、绩效考核、工青妇等工作。负责干部队伍建设、人事管理、机构编制、职称评聘、教育培训、人才引进等工作。分管组织人事科。
领导履历
高旭青,女,汉族,1971年3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曾任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