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行政处罚开展情况说明
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昌吉州辖区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使用等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和权责清单内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具有对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行政处罚权。
今年,按照州人民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要求,在行政执法工作中,中心积极探索柔性执法新模式,坚持以催建催缴为主、行政处罚为辅的原则,对中小企业加强政策宣传教育,通过电话、走访、开展宣传活动等方式充分宣传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告知企业法定义务,全力维护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今年新增缴存单位374个,新增公积金缴存职工5312人,较上年同比增长24%。
截至目前,全州没有发生需要行政处罚的案件。
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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