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度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23年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区、州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推进住房公积金系统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一、2023年工作总结主要内容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领导以及领导干部学法情况。
一是坚持学习引领,强化思想武装。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全年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会前学法4次,领导干部讲法4次,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中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二是压实责任,注重率先垂范。中心主要领导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推动中心各部室履职尽责,各项工作在法治化轨道上落地落实。三是高度重视,注重统筹谋划。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法治学习培训工作的计划》《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及2023年度具体普法清单,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公积金中心年度重点工作一体推进。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营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情况。
一是筑牢风险防控安全堡垒。领导班子始终把加强贷后管理和风险防范放在第一位,精准发力稳控贷款逾期见实效,个贷逾期率较高位时下降50%以上。持续加强资金运作管理,坚持集体研究审议原则,不断完善资金存储、调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结合实际调整资金额度,优化资金存储结构,稳步保障业务运行和资金的保值增值,为22万名缴存职工派息1.6亿元,完成年计划任务的103.23%,较上年增长2.94%;预计全年实现增值收益1.75亿元,完成年计划任务的106.06%,较上年增长6.66%。二是推进公积金提“智”增速。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数字公积金建设,不断完善线上服务渠道,共有32项业务可网上办理,手机公积金APP用户总数19.33万人,注册率85.48%。累计办理“全疆通办”业务1959笔,“跨省通办”业务6.71万笔,线上办理各项业务达8.85万笔,离柜率达80.60%,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数据质检整改验收2.45万条,不断提升业务数据质量,推动贷款数据接口顺利接入人民银行征信查询业务系统。三是提升政务窗口服务水平。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为300余名缴存职工提供了退休提取、离职提取、贷款签约等“一站式”“上门式”帮办服务。按照自治区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条例的要求,增设公积金服务网点,实现业务“就近办”。推行“亮码可办”业务,实现同一业务在全国范围内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104笔。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情况。
一是强化决策机制建设。严格执行中心《党组会议议事规则》《主任办公会议制度》,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重要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形成会前议事、会上定事、会后督办的良好工作机制。二是坚持依法决策。中心始终坚持把依法行政贯穿于党组决策、执行、监督和服务全过程。严格落实中心组学法、重大事项决策会前学法、“一把手”讲法等制度,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聘请法律顾问深入参与中心行政决策、矛盾化解等工作,2023年以来为中心党组提供法律意见18次、法制审核26次,切实推动各项工作在法治化轨道上落地落实。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今年中心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2次,组织参加住建厅行政执法培训1次,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专业能力。落实“谁执法 谁普法”任务,面向群众、企业开展《住房公积金条例》宣传10余次,加大公积金普惠力度。各管理部利用电子显示屏、橱窗展版、微信等形式向办理业务的缴存职工普及法律法规和公积金最新政策,确保法治宣传工作落实落细。二是注重执法队伍建设。我中心现持有执法证人员共计64名,中心设有7个管理部,每个管理部行政执法人员不少于2名;中心机关设有法制科,负责行政执法及行政处理事项法制审核及执法监督工作,法制科有3名工作人员,均从事法制审核工作;中心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2名,其中1名负责具体行政执法工作,另1名负责法制审核工作。三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开展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时,注重“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的履行,积极开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宣传,力争通过采取政策宣传、说服教育等非强制性手段实现催缴催建目标,若经协调催告,拒不改正,能建不建、应缴不缴的企业,再依据《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操作办法》履行执法职责,2023年未开展行政处罚行为。
(五)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情况。
中心已建立健全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参加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及消防演练,组织开展各类培训,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引导、规范各县市管理部形成突发事件应对机制。
(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情况。
积极响应上级要求,完善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信访举报渠道,充分利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政府信访专网等渠道,在办公场所设置意见建议箱、公示投诉电话,化被动为主动,“零距离”收集缴存职工意见、建议、诉求、投诉,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按要求做好州长信箱、12345、信访平台等各类渠道信访问题的答复处理工作。今年来处理州长信箱3件、12345平台诉求4件、12329热线诉求9件,答复率及参与率均为100%。以点带面不断改进工作,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得到明显提升。
(七)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情况。
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和新疆住房公积金等政务新媒体,加强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不断提升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今年以来在政府门户网站共公开政策法规文件2个、政策解读4个。
(八)加强组织领导和健全政府法治人才体系,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情况。
中心持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加强专门队伍建设、加大专门队伍干部的培养使用力度,通过按月组织集中学、法宣在线、学习强国等形式开展法治学习,今年以来支部集中学法12次,落实“宪法法律宣传月”及“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等重点节点学法普法活动。组织参加“学法达人月月赛”等各类网络知识竞赛10余次,组织全体职工参加“新疆公职人员网络学法”相关法律法规考试8次。邀请中心法律顾问开展民法典专题讲座2次,参加旁听案件庭审活动2次,撰写“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心得体会50余篇,全面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及法治意识。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需进一步加强。中心干部职工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想和法治意识仍待加强,行使职权找依据,办理程序要合法的意识、法律风险意识待提高。二是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成效还不够显著。主要表现在中心各管理部面向缴存企业和职工普法手段单一,形式上的创新乏力,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教育较少。三是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亮点特色不够明显。在先行先试方面的探索不够深入,被上级借鉴推广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较少。
三、2024年工作安排
我中心将继续紧密围绕州党委、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依法行政工作理念,把法治建设与业务管理工作有机结合,具体目标及措施安排如下: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列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二是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全面实施中心“八五”普法规划,做好“宪法日”主题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国家新法的学习教育活动。广泛利用新媒体新平台,加强住房公积金行政法规和政策制度的宣传,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知晓度和覆盖面。三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和财政监督的管理原则,全面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加强中心合同签订和履行监管,提升中心合同管理的法治化程度。四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加强合法性审查、征求意见和备案管理等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主体合法、程序合规、内容有效。五是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决策能力。进一步完善中心法律顾问制度,切实防范和降低行政法律风险。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参与中心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合同管理、重大复杂案件等事项的审议和合法性审查作用。
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2月6日
上一篇: 关于“部门文件”栏...
下一篇: 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