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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国防动员办公室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6-01-20 11:26:23 来源:昌吉州国防动员办公室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昌州政办通〔2025〕52号)相关要求,本年度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昌吉州国防动员办公室综合科联系(地址:昌吉市健康西路113号人防大厦3楼;电话:0994-2328673;传真:0994-2526362)。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稳步推进。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昌吉州国动办主动作为,积极拓宽政务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全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3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部门领导信息2条,部门文件7条,执行法规条例3条。

(二)依申请公开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畅通信息公开申请渠道,安排专门科室专人负责,及时与申请人取得联系,严格答复期限并依据实际工作情况给予答复。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要求和“三审三校”制度,制定《互联网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与信息公开发布有机结合,确保网上信息发布准确、安全,国家利益和公民权利不受损害,截至目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失泄密事件。

(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州人民政府网站建设指引和考核要求,优化州国动办政务公开相关栏目,提升用户体验,安排科室专人负责我办政务公开网站的维护管理工作,有效发挥政务公开主渠道作用。

(五)政务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单位重点工作,细化任务,责任到人。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和内部督查,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业务水平。二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单位绩效考核和年度干部考核,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开信息符合规范化标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严肃性。全年未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全年无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造情况,依条例提出处理建议0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2025年州国动办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不够深入,理论指导实践作用没有有效发挥。

(二)改进情况。针对上述问题我办将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一是进一步简化信息发布流程,明确各环节时间节点,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性。同时,建立信息更新提醒机制,安排专人负责信息采集和发布,确保政府信息及时更新发布。此外,将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纳入单位内部督查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单位其他工作同安排同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有效落实。二是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州党委、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集中学习内容,邀请法律顾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法规进行解读,通过集中学习和专题培训提高各科室、全体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服务水平和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5年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信息处理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