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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人民防空办公室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承诺书
发布日期: 2022-03-23 16:58:51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吉州人民防空办公室优化营商环境服务

承诺书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树立诚信政府形象,根据《昌吉州优化营商环境二十条措施》,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先公开承诺如下:

1、在昌吉市市民服务中心设立人防窗口,提供“一窗受理”“全程网办”服务,严格实行限时审批承诺制,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报建审批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实现行政审批服务“最多跑一次”。

2、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在开工前及施工各环节前提前介入,进行政策解答和技术指导;开工后,由质量监督人员通过巡察、抽查和专项检查对人防工程进行质量监督,质量监督过程中现场进行录像或拍照,巡查和抽查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专项检查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3、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前7个工作日提出人防工程竣工验收书面申请后,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竣工验收;竣工验收通过后,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建设单位在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带竣工验收备案资料进行备案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

4、坚持依法行政,树牢文明执法理念,不过度执法,不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不违规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作出停产停业等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行为。

5、不对企业进行乱检查、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乱募捐,坚决杜绝“吃拿卡要”、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

6、每年组织服务企业召开1次联系会,开展技术培训、解答政策等,并听取企业意见和建议,最新政策变化情况随时召开联席会进行通报。

7、严格执行内部督查制度,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严格监督损害企业利益等破坏市场环境的行为,依法、平等、及时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8、该承诺已于2022年3月23日在西部庭州网人防政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0994-2328673;举报邮箱:842630797@qq.con。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