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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9•18”鸣放防空警报及开展疏散演练活动的请示
发布日期: 2017-08-21 17:12:19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自治州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暂行规定>的通知》(新政发〔2005〕38号)文件要求,为警示教育广大人民群众“铭记历史、缅怀先烈、珍爱和平、开创未来”。经自治州人民防空办公室研究决定,今年9月18日继续在昌吉市区组织防空警报鸣放,并以预先警报为信号,组织市区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进行防空防灾疏散演练活动。现将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防空警报鸣放时间

2017年9月18日12时00分开始至12时19分结束(北京时间)。

二、防空警报鸣放范围

昌吉市市区。

三、警报信号及鸣放次序

1.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重复3次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2.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重复15次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3.解除警报:持续鸣响3分钟。

以上三种警报将各鸣放一次,每种警报信号间距为5分钟,试鸣警报时间共19分钟。

四、参与疏散演练单位

昌吉市市区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

五、检查保障

防空警报器安装设置单位于2017年9月18日前做好防空警报鸣放前的一切准备工作。供电部门在防空警报鸣放期间务必提供电力保障。

六、公告宣传

昌吉日报社、电视台、昌吉人民广播电台、电信、移动、联通等媒体单位,于2017年9月13日至9月17日连续5天时间通过新闻媒体、短信等方式播发《防空警报鸣放公告》及人防宣传信息,确保防空警报试鸣前期宣传工作落实到位。各单位在9·18鸣放防空警报时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联系人:付东清 联系电话:15894787530)

昌吉州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7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