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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昌吉州统计局“双随机” 统计执法检查方案
发布日期: 2021-09-08 11:39:13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2021年昌吉州统计局“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方案

 

一、检查目的

进一步规范调查单位统计行为,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规定,昌吉州统计局决定对阜康市工业、能源、商业、固定资产投资、劳动工资等专业统计工作开展“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

二、检查对象

根据“双随机”原则,随机抽取2家工业能源企业、2家商业企业、2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法人单位、2家劳动工资法人单位2020年统计年报数据2021年最近一期定报数据(第二季度季报或1-7月份月报)进行检查。

三、检查时间

202191

四、检查范围

工业:对2020年1-12月、2021年1-7月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表(B204-1表)、2020年1-12月、2021年1-7月份工业企业财务状况表(B203表)。

能源:对2020年1-12月份、2021年1-7月份《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综合能源消费量》B205-6表)。

商贸:对2020年1-12月、2021年1-7月《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经营情况》(E604表)。

固定资产投资2020年5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表(206-1表)、500-5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表(206-2表)2021年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表(206表)。

劳动工资:对2020年报《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I102-2表)、2021年1-2季度《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I202-2表)。

五、检查内容

1.统计基础工作:原始记录情况、统计台账设置情况等。

2.统计指标:工业生产总值、营业收入;综合能源消费量;零售额(销售额);本年完成投资额;从业人员期末人数、从业人员工资总额等指标。

六、检查方式

1.执法检查工作按事先通知、现场检查、取证,并制作执法检查相关文书、资料的方式进行。将检查时间、检查内容和所需材料提前电话通知受检查单位,制作检查通知书。

2.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每组2人以上,出示统计执法检查证;签收检查通知书;全面了解基层单位统计工作情况(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填报口径、数据来源、计算方法);制作检查情况表;根据检查情况,录音或采用记录仪进行录像,制作其他相关检查文书及资料,并加盖受检查单位公章。

3.收集、整理并带回检查相关资料、授权委托书、取证资料、原始记录或统计台账等,当事人签字,加盖受检单位公章。

4.15日内完成检查报告的最终撰写工作。

七、检查组成员

1.第一组组长:刘立平

  员:孙磊、何建芳、黄淼

2.第二组组长:贠劲春

  员:曹志国孙学瑞(联络员)

                                昌吉州统计局

                              2021831

2021年昌吉州统计局“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名单(阜康市)
序号 单 位 名 称  
1 阜康市瑞河粮油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工业、能源
2 新疆华康包装有限公司
3 阜康市好家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商业
4 阜康市鑫通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
5 阜康市人民医院 劳动工资
6 阜康市公安局
7 新疆天池管理委员会 固定资产投资
8 新疆瑞丰达农牧有限责任公司
9 阜康市永鑫煤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