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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昌吉州养老方式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发布日期: 2018-08-01 17:07:01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吉州老龄化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摘 要:人口老龄化的产生是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的结果,也是当今全世界关注的共同难题。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由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以及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导致人口老龄化加剧。昌吉州人口老龄化也呈现出高龄化、空巢化、家庭小型化、老年人生活照料需求不断增加的发展态势,对自治州相应的基础设施、法律制度、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养老方式及社会保障体系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主要围绕在人口老龄化背景下产生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对昌吉州当前的老龄化现状和养老方式面临的挑战进行了分析,并结合昌吉州州情提出了例如在政府层面、社会层面、家庭角度、老年人个体等方面应采取的相应对策及措施。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养老方式的严峻挑战养老社会保障及措施

人口老龄化按国际通行标准界定,是指60岁以上年龄人口占到总人口10%以上的老年型社会。2017年昌吉州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15.7%,远远高于国际老龄化10%的标准,低于全国(17.3%)1.6个百分点,高于全疆(12.7%)3.0个百分点,预计到2020年末达到19.7%,2050年将超过35%。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已经对昌吉州社会养老方式及社会保障体系提出了严峻挑战,为此,研究人口老龄化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探讨有效的应对措施,将对促进昌吉州经济和社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鉴于详细的人口统计数据主要依靠人口普查取得,本文还引用了2010年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以及随机调查资料进行了对比分析。

一、自治州老龄化发展现状

(一)老龄人口基本情况

一是从“六普”(2010年末)资料来看,昌吉州常住人口中,60岁及以上人口为18.2万人,比“五普”(2000年末)增长了62.1%,是总人口增幅的8倍有余,占到总人口的12.8%,相对第五次人口普查高出了 4.3个百分点,高出国内外公认的老年型社会标准(10%)2.8个百分点,高于自治区(10.8%)2.0个百分点,低于国家(13.26%)0.5个百分点。老少比为58.0%,比“五普”提高了35.9个百分点;年龄中位数37.4岁,比“五普”提高了7.2个百分点,昌吉州人口年龄结构已处于老年型社会。

二是从公安、老龄部门资料看,截止2017年末,昌吉州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22.12万人,占总人口的15.7%,高于全疆平均水平3个百分点,并以每年4.5%速度递增。其中:空巢老年人3.3万,占老年人口的15.3%、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1.8万,占老年人口的8.4%,失能失智老年人0.54万人,占老年人口的2.5%,老年人口呈高龄化、空巢化、老年人生活照料需求不断增加的发展态势。

(二)人口老龄化的主要特点

一是高龄老人增速加快。2010年昌吉州高龄(80岁及以上)、中龄老人(70-79岁)为1.6万人和6.2万人,比2000年增长均为1.2倍,而同期低龄老人(60-69岁)只增长了35.9%,80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口增长速度远远高于中龄、低龄老年人口增长,自治州高度老龄化社会现象已现端倪。

二是男性老年人口多于女性。2010年昌吉州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性别比为111.8,比总人口性别比低0.9个百分点。低龄、中龄和高龄老人的性别比分别为104.1、122.9和123.1,呈现出随年龄增加老年人口性别比上升的特点。在低龄老人中男性略多于女性,中龄和高龄老人阶段,性别比上升速度加快,男性老人多于女性的现象更为突出。

三是县市老龄人口发展不均衡。由于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化进程加速,城乡生育水平等方面存在差别等原因,各县市人口老龄化程度也不等同,从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重看,除昌吉市低于全州1.6个百分点以外,其余县市均高出全州平均水平,玛纳斯老龄化程度最高为14.5%,吉木萨尔县为14%,奇台县13.3%。从“四普”(1990年末)、“五普”、“六普”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增长情况看,在1990-2000年期间,东三县(奇台县、吉木萨尔县、木垒县)和阜康市的比重增加均快于全州平均水平,其中奇台县和阜康市均增加3.5个百分点,快于全州0.5个百分点;在2000-2010年期间,玛纳斯县和呼图壁县的比重增加又超过全州平均水平,其中玛纳斯县增加6.5个百分点,快于全州2.2个百分点,形成了老龄人口“两翼发展快”,“中间总量大”的地域特点。

四是空巢老人比重上升。随着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和小型化家庭现象的出现,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选择不和老人一起居住。因此,空巢老人日益增多并逐渐成为一种社会现象,2010年,昌吉州有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家庭达到9.7万户,比2000年增加了4.5万户,增长86.5%。其中,大部分是有一个65岁及以上老年人的家庭,为6.8万户,占有65以上老人家庭的69.8%;有两个65岁及以上老年人的家庭为2.9万户,占有老人家庭的30.0%。独立居住的老年人口比重不断上升,纯老人家庭(单身老人家庭和只有一对老年夫妇的家庭)为4.5万户,占有老人家庭的46.5%,比2000年提高28个百分点。

(三)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情况

一是养老保障体系不断健全。2017年全州财政等部门为老年人支出养老金和及各类保险补贴共计41.9亿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职工养老金年发放18.95亿元;企业单位发放21.3亿元;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老年人1.4亿元;享受高龄补贴老年人3.2万人共计1800万元;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年均补贴860余万元。

二是医疗保障体系逐步完善。目前,全州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202个,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个、卫生服务站68个、村卫生室42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拥有床位265张、专业技术人员519人,分别占全州医疗卫生机构的2.8%和4.5%。近3年,对农牧区参合的65岁以上老年人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提高5个百分点补偿报销费用总计1亿元左右。

三是老年社会救助力度进一步加大。昌吉州于2011年提高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对符合低保条件的老年人实现了应保尽保。2017年全州城市享受低保待遇老年人数为745人,农村享受低保待遇老年人数为3105人,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2011年的每月185元提高到了420元,增长了1.3倍,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2011年的每月90元提高到420元,增长3.7倍。农村“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由4000元提高到7920元,增长了98.0%。

(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一是机构养老服务初具规模。昌吉州养老模式主要以居家养老为主,社会化机构集中养老还处于起步阶段,总供养人数大约3682人,只占老年人总数的1.7%左右。拥有各类为老服务机构414处,总床位6133张,入住率60%,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36.1张。全州共有功能齐全的老年活动中心9所、大小老年活动场所725个,老年大学161个。

二是居家养老服务稳步推进。目前,全州城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87%,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53%,基本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社会组织和企业成为供给主要力量的多层次、多样化服务格局。昌吉市亚中居家养老信息服务平台,已在社区建立33个网点,吸收200个实体企业加盟,建立700人的服务队伍,打造一刻钟服务圈。玛纳斯县投资1600万元建成“互联网+养老”服务项目已投入运营。昌吉市引进了昌吉亚中家政、福建福润金太阳、新疆阳光好儿女、新疆仁和等品牌企业,采取公建民营等形式,对1个街道、10个社区居家养老(日间照料)中心、1个福利园区进行托管。吉木萨尔县探索建立了15个“四合院”式互助养老点,将符合条件的独居、空巢老人迁入“四合院”,集中居住、分户生活、自我管理、互相照顾、共同活动。各县市还分别建立“阿同汗”工作室、“董大妈工作室”、沙尼汗、王秀芳、苏玉琴、“七色花”等一批为老服务志愿队伍426个,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急、精神慰藉等居家养老服务,为全州老年人居家养老奠定坚实基础。

二、人口老龄化对社会保障体系和养老方式提出严峻挑战

(一)对经济社会发展提出挑战

一是人口老龄化导致老年抚养比提高,社会负担加重。2010年昌吉州老年抚养比(指人口中14岁及以下和65岁及以上非劳动年龄人口数中老年部分对15-64周岁劳动年龄人口数之比)为11.8%,分别比1990年(4.9%)、2000年(6.7%)增加6.9和5.1个百分点,少儿抚养比(指人口中14岁及以下和65岁及以上非劳动年龄人口数中少儿部分对15-64周岁劳动年龄人口数之比)为20.4%,分别比1990年(41%)、2000年(30%)年减少20.6和9.6个百分点。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老年抚养比将进一步上升。

二是人口老龄化引起家庭规模和家庭结构的变化,家庭的养老功能不断弱化。实行计划生育后,家庭结构发生了变化,形成了大量“四二一”家庭,即老人4个、夫妻2个、小孩1个的家庭结构。一对夫妇要供养4个老人,不论是家庭的经济收入,还是夫妇能够用于赡养的精力和时间,都难以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

三是传统思想的束缚。一方面,受“养儿防老”思想影响,大多数老人认为,进入养老服务机构的都是无儿无女的人,加之老年人清贫惯了,舍不得花钱,为了把金钱和财产多留一点给子女,宁愿在家受苦受累,也不愿到老年公寓享福;另一方面,儿女认为赡养老人是自己的义务,无论如何也要亲自把老人赡养好,才能对得起父母的养育之恩,有的儿女即使想把老人送进养老服务机构,也怕来自社会的各种非议,担心被扣上不孝子孙的骂名,也不愿把老人送进养老服务机构。

(二)对现有社会保障体系提出挑战

一是养老保险压力剧增。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将导致抚养结构的根本性转变,养老金缴费者急剧减少,领取者加速增多,养老金供需矛盾日益尖锐,直接冲击着养老保障制度。2017年,全州共发放社会养老金41.7亿元,比2015年增长35%,近几年社会养老金呈现出年均15%以上快速增长趋势。

二是医疗资金需求膨胀。老年人口的健康状况逐渐下降,在医疗方面的支出也远远高于年轻人和中年人。除了医药费用外,还有相当一部分高龄老人会逐渐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需要长期照护服务和相应的资金支持,对公共医保基金和公共财政造成巨大压力。2017年全州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门诊就诊人次约814万人次,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就诊约115万人次;住院人次29万人次,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住院人次约4万人次。

三是多数老人的可支配收入低于社会平均水平。特别是女性老人、农村老人的可支配收入更少,他们能够向养老机构支付的费用仍十分有限。加之众多养老机构在收住服务对象时主要运用市场法则和市场定位,造成一方面是大量需要机构住养服务的老人因支付能力不足住不进来;另一方面却是许多高收入但身体健康的自理老人占据了一定床位。

(三)对现有养老服务体系提出挑战

一是部分养老服务政策不够落实。近年出台的一系列养老服务政策,总体执行情况是好的,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有一些政策措施,没有得到落实。例如:在城市规划和小区规划过程中,大部分县市还没有把养老机构与学校、幼儿园、医院同等看待,优先考虑用地问题;如君悦海棠等一些住宅小区,房地产商没有预留一定的活动和娱乐场地,行动稍有不便的老人只能在小区道路上行走遛弯,车辆过往也非常危险,更谈不上休闲娱乐。另外,城乡之间、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地域之间,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养老服务业发展,也存在较大差异,不平衡性特征比较明显。总的来说,西三县养老事业发展要比东三县快些,城市社区比农村快些。

二是政府投入不足,养老服务设施相对薄弱。目前,昌吉州养老床位与国家提出的每千名老人需配置 40 张床位的标准仍然存在一定差距。而且除了重点打造的示范点外,大部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互助院都是利用新建社区办公室、农村文化室、村办公室、闲置学校等房屋改造而成,大部分由社区干部代管,面积较小,条件简陋,配套设施不齐,且运营经费不足,政府购买为老服务政策不能完全落实。另外,多数养老服务机构,因投入不足,房间构造简单,含卫生间的住房少,充其量是“老年集体宿舍”,与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样化服务需求也有较大的差距。

三是民间资金参与社会养老服务的积极性不高。近年来,国家和区州为养老产业相继出台了一些优惠政策,但是有关政策多属指导性文件,特别是在资金和用地等关键环节上,扶持力度小、可操作性差,现有的老年公寓都在艰难地维持,使很多民间资本不愿投入养老服务等相关产业。同时由于民营养老服务事业,先期投入较多,利润较低,周转较慢,周期较长,因此整体的运营状况不容乐观。据调查,现在我州建成运营的民办养老机构,能够自负盈亏略有盈余的占10%,基本持平的占20%,亏损的占70%左右。

四是为老服务从业人员少,持证上岗率较低。我们在调研中发现,不管是公办养老机构还是民办养老机构,多数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年龄偏大,文化素质、专业程度不高。同时由于工作十分辛苦,收入不高,加之受传统世俗观念影响,很多人认为服侍老人又脏又累,是低人一等的工作,导致护理人员不足,护理人员难招。目前全州各类为老服务机构共有服务人员462人,约480名老人有一名为老服务工作者,且持证上岗率仅为30%。养老机构的专业服务人员严重短缺,现有的专业人员数量远远不能满足需要。

三、老年人对养老机构需求意愿分析

为更好地整合和配置养老服务资源以满足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需求,在此次调研中,我们还对昌吉州五县二市60岁以上老年人随机发放了生活状况问卷调查660份,调查的内容包括:性别,年龄,文化程度,经济状况,健康状况,居住状况,文化生活等方面。

(一)基本情况

在被调查的660位60岁及以上的老人中(表1),女性为380人,占样本总量的57.6%。男性为280人,占样本总量的42.4%。其中,60~69岁的低龄老人有384人,70~79岁的中龄老人有162人,80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有114人,分别占样本总量的58.2%,24.5%和17.3%。据统计数据显示,年龄分布在高龄年龄段的老人中,男性有52人,女性有62人,男女性别比例为8∶10,与女性平均预期寿命高于男性的一般基本规律相吻合;在660位调查数据中,文化程度小学的有234人,初中的有218人,高中的有147人,大学的有37人,分别占样本总量的35.5%,33%,22.3%和5.6%,老年人的总体文化程度偏低。

1             调查问卷样本的统计描述

项目

人数(人)

百分比(%)

性别

280

42.4

380

57.6

年龄

60-69

384

58.2

70-79

162

24.5

80以上

114

17.3

文化程度

小学

234

35.5

初中

218

33.0

高中

147

22.3

大学

37

5.6

其他

24

3.6


(二)生活状况分析

1、老年人的经济状况

一是老年人的收入处于中下水平。从图1中可以看出,目前,我州60岁以上老年人月收入在500元以下者占19.7%,500至1000元的占37.9%,1000至200元的占4.4%,2000元以上的占18%,由此可见,大多数老年人收入水平较低,而老人的消费需求特征主要受个人经济状况和年龄因素的制约, 经济收入较低者主要以衣食消费为主, 而经济条件较好的老人则对营养保健、娱乐旅游投注更多的兴趣。80 岁以下身体较健康的老人, 各类消费需求都较旺盛, 而80岁以上老人除了对医疗、营养消费需求较高外, 其他方面要求则相对减少。

图1 老年人的收入水平分组图

二是老年人的收入来源主要依靠退休金。通过调查,老年人收入来源占调查总体排在第一位的是退休金占60.7%,老年人把养老金或子女赡养作为生活的主要依靠,除农牧区老年人外,城镇大多数以休闲、健身、娱乐、学习、关爱下一代为主要形式安度晚年。目前全州60岁以上老年人依靠离退休金和家庭其他成员供养比例达到76.3%,其中昌吉市最高为83.7%,吉木萨尔最低为61.4%,农业人口中有56.3%依靠家庭供养,非农业人口中有72.8%依靠离退休金供养;靠劳动收入供养17.7%,其中东三县均接近30%,西四县为15%左右;靠最低生活保障金供养占3.6%,阜康市、奇台县、吉木萨尔县均超过5.5%,昌吉市最低为1.6%。老年人的主要支出用于医疗的占50%以上。生活费用的增加, 特别是医疗、护理及其它必需的家政服务费用的增加, 使老年人尤其是高龄老人忧心忡忡。

2、老年人的健康状况

身体健康状况是影响生活质量的一个重要因素。调查显示,59.4%的老年感觉身体状况良好,在受调查的老年人中61.1%的老年人生活能够完全自理,基本自理的占30.8%,部分自理有5%,完全不能自理的占3.2%。其中昌吉市完全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占全部老年人比重为1.9%,其他县市在2.6%左右,且女性比重比男性高,东三县高33.7个百分点,西四县市高5.8个百分点。虽然这些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较强,但他们的健康状况却并不十分乐观(如表2)。98%以上的老年人具有医疗保障, 67.4%以上的老年人反映对医疗费用的支付能力存在一定的困难。而且老年病的重要特点是年老体衰, 多病共存, 这意味着给老年人看的不仅是“病”, 还要看“人”。因此, 就需要发展为老年人群提供长期医疗、护理和康复服务医疗服务机构, 如医养结合的老年护理院、老年康复院等。

表2 老年人自理能力状况表

人数(人)

百分比(%)

行动敏捷

75

11.4

均可自理

328

49.7

基本自理

203

30.8

部分自理

33

5.0

完全不能自理

21

3.2

3、居住养老状况

从调查结果来看,昌吉州39.7%老年人有意愿与子女居住在一起。在不与子女居住的老年人愿意在家中的比例较高, 占老年人的48.3% ,愿意在养老院生活的老年人占19.8% , 旅游胜地的占2.1% (如表3)。绝大部分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一方面是传统观念根深蒂固的表现,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机构养老发展水平不够高,还未得到广大老年人的认可。

表3 老年人安享生活方式表

人数(人)

百分比(%)

家里和儿女

262

39.7

家里(不和儿女)

319

48.3

养老院或疗养院

65

9.8

旅游胜地

14

2.1

4、社会参与及心理状况

调查中对社会参与主要通过来两个方面来衡量,一是是否参与劳动,这种劳动必须能够为老年人带来经济收入; 第二是与他人互动情况。11.7%的老年人还在参与劳动,这与老年人收入中有“其他收入”的数据显现一致。70.8%的老年人觉得偶尔或经常感到孤单。57.1% 的老年人经常往来,互相帮助或一起活动;31.5% 的老年人关系疏远,不太往来,只有节日才登门拜访;11.4%很少或不往来。

从这些数据看,大部分老年人已不再劳动,但文化娱乐活动仍较少。调查发现,大部分的老年人除了搞搞卫生、洗衣、做饭等家务外就是和邻居散散步、聊聊天,因此在调查过程中,我们常常看到一群群的老年人搬个板凳坐在房前聊天的情形。老年人的娱乐活动较为单一, 甚至有的老年人没有娱乐活动, 这对于老年人的身心健康是很不利的, 容易造成老年人的孤独、失落和焦虑。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 一方面是缺乏老年人的娱乐活动场所, 另一方面是缺乏帮助老年人开展各种娱乐活动的组织。

5、老年人的生活满意度状况

调查显示,大多数老年人晚年生活幸福安康,对目前生活状况感到满意,生其中有26.4%和54.7%的老年人对自己目前的生活状况感到很满意和感觉一般。对生活的环境和服务都感到满意,其中有10.3%和70.5%对自身的居住环境感到很满意和满意。有26.4%和57.6%老年人对社区工作人员的服务表示很满意和满意。对晚年生活最不满意的是体弱多病和经济拮据生活困难分别占44.7%和31.2%。最希望政府和社区提供的服务是医疗保健和体育健身分别占49%和34.5%。

四、建议

昌吉州当前养老服务体系主要以居家养老为主,虽然在部分县市,兼顾发挥了一些机构养老能力,但仍然不能满足当前老龄人群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的需求。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因此,搭建积极老龄化背景下,构建符合昌吉州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符合老龄人群所需的一种新型养老体系刻不容缓。

(一)就政府层面而言:

一是要做到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政府要强力推行城乡养老保险,采取个人保险政府补贴,从成年开始建立“个人账户”,并且实行政府统筹,争取做到城乡居民人人享有社会保障,落实老有所养。

二是要实现医疗保险全覆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要快速推进,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也要不断探索经验,逐步过渡到医疗保险,享受城乡居民同等待遇。从出生新生儿开始建立医疗保障,适当提高老年人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实现病有所医。

三是加大财政支持和保障力度。要在财政预算中设立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引导资金,并占有一定比例(日本占国民总支出的10%左右,我国香港占6%左右)。要加快落实自治州《关于加快自治州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和《昌吉州民办养老机构资助办法》及《昌吉州社区(村)养老服务“以奖代补”专项资金补助办法》,特别是要加大对床位补贴、运营补贴和奖励扶持资金以及养老服务实体在土地供应、税费等优惠政策的落实;制定积极老龄化政策,鼓励老年人参与各类社会、经济、文化和相关社会事务;建立易地社会养老制度,如优先提供一定资金转移和集中安置全州引进人才家庭有养老需求的老人,尽量助其与赡养人同城。

四是健全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州本级要建设一所综合的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各县市至少建成1所政府主办的床位数达到100张以上,集生活照料、医疗康复、文化娱乐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养老机构,力争在每个乡镇建设以养老服务为主的乡镇社会福利中心。

五是加快发展公共服务建设项目。政府要按照国家“为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按照人均不低于0.1-0.3平方米”和自治州社区建设“八个一”有关要求,督促已建成住宅小区尽快完善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文化、体育、卫生、社区服务等公共设施建设,对不达标的小区,可以将小区内未售出多层住宅或对高层未出售地下室改建为老年人活动和娱乐场地。

六是大力培养养老护老方面的专业社会工作人员。首先要提高老龄服务业从业人员的薪资待遇,其次要建立老龄服务业从业人员职业教育体系,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可设置老年人护理专业,培养专业人才。同时积极开展养老服务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活动,树立为老服务光荣的理念,提高养老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社会地位,稳定和扩大养老服务队伍。

(二)就社会层面而言:

一是积极引导慈善机构介入养老产业发展模式。由于纯福利型养老设施很难吸引私人投资兴办,应形成不同档次的服务标准,包括有偿服务、低偿服务及无偿服务,既能满足收入水平不同的老人的需要,也能吸引私人投资。

二是民营养老机构应制定合理的价格。从经济上的赡养、生活上的照顾和情感上的交流3种养老方式看,民办养老机构应制定合理的价格,以确保高收入和低收入老年人都能够应养尽养。

三是建立多元化的民办养老机构。民办养老机构自身最大的困难就是资金不足,在这方面政府要给予在规划建设、土地供应、税费减免、养老服务机构用水、用电、用燃气、电话、网络、电视安装等优惠政策,尽可能降低其成本,这样既节省了国家用于建设养老机构的资源,又拓宽了民办养老机构的生存渠道。

四是积极探索医养结合模式。鼓励支持各级具有执业资格的医疗机构在养老服务机构内设置或合作设立医疗站点,设置老年康复病房、临终关怀病房。鼓励支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或开设家庭病床,支持养老服务企业运用连锁经营等方式到社区村设立各类便民站点。加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为日常生活需要照料的老年人特别是空巢留守老人、独居老人提供短期托养、日间照料、膳食供应、保健康复等服务。

五是扩大养老服务志愿者规模。在国外,志愿组织活动是社会福利事业的一个重要资源,志愿者的服务可以直接降低成本,使民办养老机构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得以更好的发挥,志愿者也可以在服务过程很好的实现个人价值。因此各级政府和民政部门要充当好宣传者、倡导者的角色,如建立“志愿时间储蓄”,对于那些经常来做养老志愿服务的人员等到自己或家人需要进入养老机构时,可以在养老机构中享受同样时间的免费照料,从而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投身到养老服务事业当中。

六是推动医疗保健等服务业的发展。人口老龄化趋势是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而老年人口消费的市场规模却非常庞大,并且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为医疗保健等服务业发展提供了机遇。因此,企业可以有针对性地研发和生产适用于老年人口的相关产品和服务,如老年人口的服饰与医疗保健服务等。

(三)就家庭角度而言:

一是政府应着重考虑切实减轻中青年人的养老负担,尤其是针对独生子女一代的养老负担(面对双方4位老人的养老),政府应制定一些有利于家庭养老的政策措施。

二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弘扬传统的尊老爱老美德,在社会上形成一种尊重老人、关心老人、爱护老人的精神风貌,鼓励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

三是把符合条件的农村留守老人纳入低保范围,有条件的地区可放宽条件,扩大低保比例,同时鼓励支持留守老人到县城定居,享受市民同等待遇,从经济上保证留守老人达到基本生活水平。

四是在经济布局上尽可能考虑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近转移就业,既可以缓解农忙时节和农村公益事业劳动力短缺的矛盾,又可以缓解“空巢老人”、“留守老人”无人照管等社会问题。

(四)就老年人个体而言:

一是发展居家养老三级网络服务。加快推进以“电子保姆”自动呼叫为载体,以社区配送网络和专业服务为依托,融日常生活服务和医疗急救信息服务为一体的居家养老服务信息网络建设,为老年人提供优质高效的上门服务。

二是鼓励发展同居式养老。鼓励老年人与志同道合的老伙伴共同居住,或临近而居。或老年人可以将自己居住空间的一部分提供给需要租住的年轻人,年轻人在日常生活中以陪老年人聊天,打扫卫生,帮助老年人外出采购等方式回馈。老年人身边有朋友的陪伴,不仅精神能得到慰藉,而且当他们身体出现突发状况时也能及时被发现而得到救护。

三是努力参与积极老龄化。老年人要积极参与各类社会、经济、文化和相关社会事务,增加老年人的经济收入,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使老年人有能力、有财力供养自己,真正实现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同时老年人也要积极参与各类志愿工作,在享受“助人自助”的同时,改善老龄人群的社会交往和促进自身的心理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