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统计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根据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做好全区2021年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为更加准确、及时地掌握我州人口发展变化情况,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就进一步做好2021年度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人口抽样调查的重要性
(一)提高政治站位。人口抽样调查是掌握全州常住人口和人口结构数据,推算人口总量、城镇化率及其它主要人口指标的重要途径和依据。各县市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从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高度,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提高调查源头数据质量作为重点任务,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科学组织、统筹推进,确保调查顺利进行。
(二)做好工作保障。本次抽样调查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市要充分认识到人口变动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及时向各县(市)分管领导汇报,争取重视支持。要充分保障人口变动调查工作必要的人员和经费,主动做好调查各个环节、各个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为调查顺利开展提供必要保障。同时要做好风险防控,制定预防风险工作方案,保障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有序组织开展现场调查工作。
二、统筹推进,认真做好调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做好“两员”选聘。加强对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的选聘和培训。选聘责任心强、素质高的人员担任调查指导员、调查员,确保择优配强。各县(市)统计局务必于10月18日前完成“两员”选调并将名单报州统计局。
(二)做好培训工作。认真做好“两员”的培训工作,增强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切实提升培训效果。加强对“两员”的管理和业务指导,与“两员”签订保密协议,及时更换不称职的“两员”,对业务不熟练的要再培训。
(三)做好宣传动员。各县市要结合实际,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社区群、抖音等新媒体,以及悬挂横幅标语、张贴公告、发放一封信、广播喇叭等多种宣传方式,加强对抽样调查的宣传,积极营造支持配合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强化调查规范,切实提高调查数据质量
(一)严格落实调查制度。各县市要严格执行调查方案及各项规定,规范工作流程,依法依规开展调查工作,切实落实现场调查实地走访和入户询问的工作要求,统一佩戴颁发的证件,与调查对象积极有效沟通,采取电子化方式采集调查信息。
(二)认真开展调查样本和住房核查。样本信息核实工作是人口抽样调查的关键环节,要积极争取相关部门和基层组织协助,严格按照相关调查样本核实文件通知要求,组织人员对下发的全部调查样本进行认真核实,明确各调查小区的地域界限和范围、调查小区内建筑物及建筑物的归属,并对相应区划的名称、代码等进行核实;根据调查方案要求对抽中的村级单位所辖区域进行全面扫描,逐房逐户开展住房核实工作。严禁调查员不入户,不与调查对象联系,而直接照抄行政记录等资料的行为。
(三)全力做好现场登记。调查登记期间,各县市统计要进行有效的质量检查和督导工作,重点为标记空房的抽中住房是否有调查对象,调查住户是否为抽中户,出租房住户是否有变动,调查指导员要及时组织调查员对登记的数据质量进行全面复查。各县市必须对抽中的所有住户进行调查,不得改变调查小区的地域范围,不得自行调换被调查户,调查员不得篡改调查登记内容。
(四)做好调查各阶段的质量检查和质量控制工作。各县市要紧紧围绕调查数据质量第一的原则,加大数据审核力度,把质量控制贯穿于整个调查工作全过程。现场登记数据是源头数据,现场登记工作的质量直接决定本次调查的数据质量,各级统计机构一定要做好各阶段质量检查和控制工作,确保登记数据真实可靠。
四、严肃调查纪律,依法依规开展调查
要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调查对象个人信息。不得自行调换被调查户,调查员不得篡改调查登记内容,坚决杜绝伪造、篡改、虚报、瞒报调查数据的弄虚作假行为。同时,切实加强数据安全保密和“两员”安全管理,坚持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有序组织开展现场调查工作,确保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昌吉州统计局
2021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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