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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昌吉州统计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5-28 18:06:23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各县市统计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局、昌吉高新技术区产业发展局、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产业发展局、州局各科室、普查中心(统计执法队):

现将《昌吉州统计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昌吉州统计局

2020年3月17日

昌吉州统计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统计局印发的统计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为进一步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推动统计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扎实开展以案促改,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大决策部署,在全统计系统集中力量组织开展统计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通过自治区纪委监委查处的4起统计违纪违法案件,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剖析原因、汲取教训,使干部职工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存戒惧,牢记初心使命,不断增强做好统计工作的事业心责任感。

  (一)坚持精准整治。市统计局园区产业发展要聚焦4起统计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深入剖析案件发生的根源,对照案情自查自纠,精准整改。

  (二)坚持统筹协调。市统计局园区产业发展牵头负责统计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压实各级统计机构责任,充分发挥监督职责。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沟通,构建互通、顺畅、高效的协作配合机制。

  (三)坚持结合实际。从统计工作实际出发,重点加强统计造假源头防控,强化统计数据质量内控机制和外部监督,严肃问责统计造假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四)坚持标本兼治。深入查找在统计数据审核、统计执法监督、体制机制建设等方面的薄弱环节,不断健全和完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长效机制一体推进“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统计工作氛围。

  二、主要内容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及自治区实施意见,国家统计局转发《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加强统计领域数字造假问题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以下分别简称《意见》《办法》《通知》),确保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到位、措施到位、问责到位。

  (一)加强统计造假源头防控方面。重点核查:编造虚假资料骗取纳入“四上”企业和投资项目名录库;强令或者授意调查对象按指定数据、数值区间、增速报数;编造并代填代报企业(单位)数据;篡改调查对象原始统计资料;要求调查对象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调查对象对弄虚作假不抵制、甚至主动配合统计造假。整治措施:各县市(园区)统计机构要对源头数据造假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查处。严格单位名录库审核管理,加强与相关部门行政记录的比对力度,及时发现异常单位。严格落实数据质量抽查,加大对库内现有“四上”企业的核查力度和频率。加大对基层统计人员和调查对象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

(二)强化统计数据质量内控机制和外部监督方面。重点核查:统计机构未设立统计违法举报渠道未严格落实数据质量责任制。对数据质量审核不到位,应当发现的异常数据和错误数据而没有发现。整治措施:健全数据质量工作机制。强化全程留痕可追溯,对主要统计指标数据进行审核。建立健全统计违法举报渠道,各县市(园区)统计机构在门户网站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对所有举报线索进行全面登记、核实和处理。

  (三)查处统计造假问题方面。重点核查:统计机构对违规干预抵制不坚决;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缺乏主动性,长期不执法、软执法、选择性执法。放任和纵容企业虚报统计数据,参与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统计执法力量薄弱,不能有效满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工作需要。整治措施:组织各县市(园区)统计机构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深入学习中央《意见》《办法》《通知》及自治区实施意见,增强自觉性、责任心和担当意识。统计机构对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第一责任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落实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的工作职责,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和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对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加大对统计执法人员的培训,对各县市(园区)统计机构法治负责人进行针对性培训。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州、县统计机构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自治查处的4起统计违纪违法案件中统计造假问题是可能动摇党的根基、阻碍党的事业的突出问题,必须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加以解决,切实按照专项治理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坚决的斗争精神全过程抓紧抓实,真刀真枪及时堵塞制度漏洞,消除监管盲点,推动统计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建设。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园区)统计机构要成立“统计工作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强化统筹协调,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取得扎实成效。

  (三)制定工作方案。各县市(园区)统计机构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治理项目、落实责任主体,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实到位。

  (四)强化问题整改。各县市(园区)统计机构要举一反三,以案促改,对于专项整治期间发现的问题,要形成整改问题清单,制定整改台账,明确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到位。对于能够解决的问题,要立查立改、即知即改;对于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要健全完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体制机制。

(五)报告治理情况。各县市(园区)统计机构要定期向统计局报送治理情况,重大问题及时上报。3月27日前向统计局上报阶段性治理报告,5月10日前向统计局上报总结报告。

  附件:1. “统计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2.“统计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进度安排

   

附件1:

昌吉州统计局统计造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昌吉州统计局成立“统计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部署、统筹协调统计系统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 长:马成章 党组书记、副局长

副组长:王亚武 党组副书记、局长

尹平基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立平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继红 副县级干部

成 员:州统计局各科室、普查中心(统计执法队)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普查中心(统计执法队),负责做好日常工作,尹平基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