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统计局、准东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昌吉国家高新园区产业发展局:
加强能源统计是做好节能降耗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准确、翔实的能源统计数据是对节能降耗情况进行监测、考核的重要依据。按照自治州党委、政府对全州能耗“双控”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进一步落实金之镇州长关于能耗工作批示精神及自治区统计局下发的《关于下发“四经普”重点企业能耗数据核实的通知》【新统办字(2019)2号】,州统计局结合全州能耗统计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充实能源统计力量,加强能源统计工作领导
各县市统计局、园区要切实按照自治区、州人民政府节能减排的决策和部署,把能源统计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领导。要建立健全能源统计领导分工责任制,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各项工作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要强化统计力量建设,配备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的专门能源统计工作人员,并设立AB岗负责这项工作,人员必须保持稳定。积极同当地编办部门对接,争取人员编制上的支持。
二、加大能源统计培训力度
创新能源培训方法和途径,广泛利用各种QQ、微信平台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县市能源统计人员的培训力度。2019年4月下旬,拟在准东技术开发区举办重点能耗企业能源统计业务培训班,下半年联合州发改委、工信局等单位共同举办全州重点能耗企业培训班,邀请自治区统计局能源处的专业人员授课,并举办能源统计工作座谈会,分企业和县市统计局专业人员,职能部门能耗统计人员等层次开展现场答疑解惑。
三、坚持依法统计,确保能源统计数据质量
(一)加强能源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要求所有规模以上工业能源企业,建立统计台账和原始记录整理制度,确保数出有据。各县市统计部门,要严格遵守能源统计报表制度和调查方法,规范数据来源渠道、加工审核、报送流程,做到取数渠道统一、核算标准统一、计算口径统一、报表制度统一。
(二)建立健全数据质量控制制度和科学的数据评估办法。各县市统计局要严格执行能源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办法,按规定要求审定、发布相关能源统计指标。2019年,州统计局将建立完善各县市能源数据季度联审制度,定期评估能耗核算数据,按季进行能耗形势分析。
(三)突出重点,开展重点能耗企业核查工作。根据自治区统计局安排部署的关于开展“四经普”重点企业能耗数据核实的通知精神,4月份州及各县市统计局将联合开展现场核查工作,重点对本地区规模以上工业重点耗能单位(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千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和所有能源加工转换及回收利用单位。特别对本地区能耗前10位的企业要现场重点核查,详细了解企业经营情况、生产工艺、统计方法、数据来源等,对其在联网直报平台填报的数据重点审核、逐一核实。10月底前各县市统计局完成对全部规上工业企业能耗现场核查工作,确保上报的统计资料有根有据。
四、发挥统计职能,提供优质能耗统计分析
各级统计部门要充分发挥在节能降耗统计监测中的职能作用,增强服务意识,优化服务水平,切实做好节能降耗统计监测工作。要加强信息分析的针对性,及时反映节能降耗推进进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定期不定期深入企业开展调研,深层次了解企业能耗统计数据填报情况,以及时准确的数据和高质量的分析研究成果为领导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五、密切部门配合,扎实推进工作
能源统计工作涉及范围广,协调任务重,工作难度大。各级统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协调意识,密切与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工信局、交通局、调查队等相关部门工作联系与沟通,协调解决好工作中的问题,争取支持和配合。
2019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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