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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统计局 关于印发《昌吉州统计局第十九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7-27 10:31:04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30/2017-000022 信息分类: 统计
发布机构: 昌吉州统计局 发文日期: 2017-07-27
文  号: 昌州统党字〔2017〕7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昌吉州统计局 关于印发《昌吉州统计局第十九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州局各科室、普查中心(计算中心):

《昌吉州统计局第十九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实施意见》已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实施。

昌吉州统计局党组

201773

昌吉州统计局第十九个党风廉政教育月

活动实施意见

今年七月,是自治州第十九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教育月的主题是“聚焦总目标,严明政治纪律锻造优良作风”。为做好自治州第十九个党风廉政教育月的各项重点工作,我局围绕总目标,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学转促”专项活动,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深入开展“学转促”转作风专项活动,引导全体党员带头遵纪学纪守纪用纪为使教育月活动深入扎实开展,切实取得实效,现对教育月活动安排如下:

一、活动安排

(一)召开动员大会。根据自治州第十九个党风廉政教育月安排形式。结合州统计局实际,在七月召开第十九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动员大会,局主要领导作动员讲话,对教育月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二)认真开展廉政专题学习讨论。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暨“学、转、促”专项活动,采取集体研讨、专题讲座、专家辅导、个人自学等方式,全面抓好全体党员干部的学习。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和《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视察新疆时的重要讲话和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疆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讲话和王岐山书记的工作报告;自治区党委陈全国书记在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自治区党委九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自治区纪委九届二次全会上的讲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自治州党委书记在自治州第十一次党代会、自治州党委十一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自治州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暨“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动员部署动员会上的讲话等;《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关于严肃反分裂斗争纪律的规定》《关于严肃反分裂斗争纪律的意见》《关于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意见》等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通过专题学习,使全体党员、干部参学面达到98%以上,并确保90%以上的学习内容在教育月期间学完。

(三)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系列活动。一是结合第十九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的主题,举办一期廉政教育大讲堂。二是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进行一次廉政测试,做到党员干部全覆盖。三是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到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接受一次警示教育。同时,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自治区纪委摄制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警示教育片和汇编的《忏悔录》、昌吉州典型违纪案件《启示录》并组织开展座谈讨论,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四是落实自治州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大会有关精神,对州纪委公开曝光的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州党委十条规定“约法十章”精神的典型问题,认真组织传达学习;由局主要领导亲自讲廉政党课,并观看有关警示教育专题片,提高警示教育成效。

(四)开展落实“两个责任”学习教育活动。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亲自抓、为主抓、系统抓、务实抓,种好自己的“责任田”,落实好一岗双责。要结合单位实际,强化日常监督,加强纪律约束,落实责任追究,持之以恒抓好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扎扎实实自查、梳理“四风”“四气”中存在各种问题,切实发挥好纪律监督的职责。全局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要求,认真落实教育、监督、制度等职责,做到教育到人、监督到位、制度管用,党员干部要加强自我约束,确保学习教育活动效果。

(五)深化教育实践活动。结合当前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学转促”专项活动,与开展的“道德讲堂”、“党员大家讲”等活动,积极开展学习弘扬于成龙勤政为民、清廉为官精神大讨论,观看《布衣于成龙》教育影片。全局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做到政治上强、能力上强、作风上强、心力上强,切实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做好“访惠聚”各项工作,提高服务群众和造福群众的能力,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让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成效。

同时,局各科室要把教育月活动与“五四三”教育活动紧密结合,全面保证“开展一次廉政谈话”、“开展一次警示教育”、“听取一次廉政党课”等活动的开展,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廉洁从政意识,做到政治上清明,工作上清廉、清正,为大力推进我局党风政风建设跨越式发展做出贡献。

(六)积极营造反腐倡廉舆论宣传氛围。教育月期间,局各科室要发现、宣传勤廉兼优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及时发表信息报道教育月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积极营造舆论宣传的 浓厚氛围。要通过开设版面和专题专栏。运用微博、昌吉零距离、微信平台等媒体等形式,配合教育月活动的深入开展,进行广泛宣传。

全局党员、干部要积极参加无纸化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测试活动。全局干部通过电脑或手机客户端应用软件登陆自治区“法宣在线”平台参加一次答题活动,凡在教育月期间参与答题且得分60分以上的,可获得“法宣在线”学习平台500个积分,凡无故不参与答题的,扣除300个积分,计入个人学法档案

(七)持续开展纪律知识答题活动。组织全局党员、干部持续参加自治区“纪律知识微考堂”党章党规党纪网络答题活动,每月定时在微信平台推送网络答题入口链接等方式开展宣传答题,在全局营造良好的廉政知识宣传氛围。

二、具体要求

(一)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局党组高度重视此次教育月活动,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局各科室也要引起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落实教育月活动计划,精心组织安排,加大各项工作落实力度,确保教育月各项任务的有效落实。同时,我局将加大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在教育月期间,对各科室工作落实情况进行1次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将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确保教育月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认真做到有机结合。把开展第十九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与贯彻落实党中央治疆方略和自治区反恐维稳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当前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学转促”专项活动结合起来,与打好“三场硬仗”、打赢一场“人民战争”结合起来,做到我局教育月活动与维稳工作、业务开展、党的建设等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三)切实注重教育实效。局各科室要组织党员干部通过学习教育活动,认真开展对照检查,不断提高自身免疫能力,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线;要通过认真学习有关规定和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建立不能腐的制度屏障;要大力开展反腐方面的警示教育,建立不敢腐的预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