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29/2016-000012 | 信息分类: | 统计 |
发布机构: | 统计局 | 发文日期: | 2016-04-25 |
文 号: | 昌州统字〔2016〕9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 称: | 关于印发《2016年统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
现将《2016年统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昌吉州统计局
2016年4月25日
2016年统计工作要点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建立现代统计体系的关键之年。统计工作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中央、区、州党委、政府系列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全区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法治立统、改革兴统、科技强统、服务塑统,适应新常态、服务新要求,深化推进统计供给侧改革,为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昌吉州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可靠的统计保障。
一、扎实做好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常规统计调查工作
(一)组织开展好自治区统计局在呼图壁县开展的三农普综合试点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并根据国家、自治区统一安排,按时完成普查方案制订,保证普查方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二)组建各级普查机构,确保普查工作经费和普查员津贴补贴落实到位,为普查顺利开展提供组织和物质保障。根据方案要求,高质量完成各级普查人员的选聘和培训,确保普查工作如期开展。广泛开展三农普宣传,营造支持配合普查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扎实推进各行业各领域常规统计调查和各项重大专项调查。积极探索“三新”统计(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加强“三新”领域统计监测,开展好电子商务和信息化统计季度调查;严格落实好《新疆主要行业生产经营景气专项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统计局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全面真实反映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变化、新特点;加强基本单位名录库审核入库工作,将第三产业清查列入常态化统计监测。
二、落实自治区部署,满足昌吉需求,全力深化统计改革
(一)继续深化核算改革。全力配合国家、自治区统一核算改革进程,积极做好GDP统一核算相关工作。按照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要求,及时做好县级核算制度的修订和县以上核算人员的业务培训,继续加强和完善文化产业、非公有制、旅游等派生性产业增加值核算与研究。
(二)推进能源统计改革。开展好GDP能耗季度数据试算工作,为年度GDP能耗指标完成情况起到提前预警的作用。做好县市GDP能耗核算工作,配合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做好节能目标考核工作。
(三)继续推进投资统计改革。对50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统计,纳入国家一套表制度。5000万元以下按常规月报上报。认真开展非金融资产投资情况调查。
(四)稳步推进服务业统计改革。认真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统计制度,推进服务业全行业统计,开展新型服务业统计调查方法研究,完善批零住餐业财务状况统计调查和转型升级统计监测。
(五)扎实做好妇女儿童纲要中期分析评估和2015年度数据监测。2016年是昌吉州贯彻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中期评估年,配合州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妇女儿童纲要中期分析评估和2015年度数据监测工作,并迎接国家中期评估验收。
三、加强统计监测与分析工作,提升统计服务水平
(一)全力做好常规进度统计分析。充分发挥“用数据说话、为决策服务”的功能,积极推行统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抓住重点、关注热点、剖析难点、捕捉亮点,撰写精品统计分析、调研报告和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加大经济信息报送力度,提高政务信息编报质量。
(二)为全州开展的精准扶贫工作发挥统计工作职能。配合州扶贫办做好贫困人口收入统计的督查工作。
(三)加强经济运行的监测预警工作。坚持经济运行分析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简要经济运行分析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综合性经济运行分析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全州经济运行分析会,进一步提高经济运行分析水平。
(四)努力拓展服务领域,加强统计信息发布和管理工作,促进统计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不断完善“昌吉州统计微信公众平台”,继续与昌吉日报联办统计新闻宣传栏目。
四、全面推进依法统计,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一)加大统计巡查力度,强化系统内党风廉政建设检查。今年将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统计巡查有机结合起来,坚决打击在源头数据上弄虚作假和拒报漏报等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有案必究,依法依规依纪查处统计违法违规行为。
(二)全力开展“数据造假、以权谋私”专项治理工作。按照国家及自治区对此项工作的要求和具体部署,结合我州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治理方案和专项治理小组,严格按方案时间节点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严肃查处、坚决惩治各种“数字上的腐败”,努力营造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统计工作氛围。
(三)加大对统计执法骨干的培训和执法骨干人才库建设,保证统计执法力量的稳定和延续。
(四)创新统计普法形式,启动统计“七五”普法,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
五、加强统筹协调,积极推进部门统计
(一)完善重大统计改革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各县市统计局参照州统计局的办法,结合各自实际出台关于加强部门统计工作的工作措施。
(二)严格贯彻“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备案程序规定”,进一步规范部门调查制度,推进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公开。
(三)建立完善由专业归口管理的部门统计工作联系制度,按照“资源互补、信息共享”的要求,统计部门要明晰与部门统计的职责分工,加强联系合作,积极做好事前沟通协调,努力实现认识统一、信息资源共享,确保数据间的一致性。
六、推进统计规范化建设,着力夯实统计基础
(一)巩固“三星级”基层基础建设成果。2016年将在各县市开展一次“三星级”基层基础工作回头看活动,起到巩固成果、积累经验、相互提高的目的。
(二)加大统计信息化建设推进力度。2016年将按照信息安全的要求,投入9.2万元用于全局职工的计算机设备更新和机房UPS电池组的更新换代。并联合煤炭局、科协、史志办、物价局做好综合楼内外的视频监控项目。
(三)承办好第25届全国少数民族州统计年会活动。今年的承办方是昌吉州统计局,本着节俭、大方、突出地方特色的特点,积极做好各项筹备工作。
(四)高质量完成统计志的续编任务。此次编纂任务本着存真求实的原则和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全面记述昌吉州统计事业2005-2015年的发展过程(1949-2014统计志编纂任务已完成),是了解、研究昌吉统计历史和现状资料的信息总汇,必将对昌吉州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此项工作需在6月底前全面完成。
七、加强廉政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敢于担当的干部队伍
(一)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全州统计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真正承担起分管领域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处理违纪行为。
(二)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放在首位,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正确行使手中权力,筑牢廉洁从政底线。坚决抵制以数谋私,绝不允许“跑数要数”。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坚决杜绝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各项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强化“三公”经费预算的硬约束,严格执行办公用房、车辆、接待等规定,狠抓“三严三实”整改落实要求。
(三)改进学风,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注重对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积极为干部成长创造条件,逐步形成梯次结构较为合理、力量配备相对充足的统计干部队伍。优化科室人员配置,逐步形成制度化、系统化的人才培养机制。做好统计教育培训工作,加强与高校或培训机构合作,不断强化基层统计人员业务素质。
(四)切实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巩固精神文明单位创建成果。认真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环境保护、科教兴州成员单位职责,加强纠风及效能建设、绩效管理、信访、访惠聚、政务公开、信息、民族团结进步年宣传教育活动、普法依法治理、社会稳定及综合治理、老龄(老干部)、保密、双拥、环境卫生、工会、应急管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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