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性收费】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产品质量委托检验收费目录的通知
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产品质量委托检验收费目录的通知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新发改收费[2018]269号《关于降低我区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收费标准和完善部分收费政策的通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检院新增检验检测项目收费备案表》,对依法管理的产品质量委托检验收费目录进行了调整,现参照执行并予以公布。
附件:1、《关于降低我区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收费标准和完善部分收费政策的通知》新发改收费[2018]269号.pdf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检院新增检验检测项目收费备案表》.pdf
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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