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一起不正当竞争案例
发布日期: 2025-06-16 17:26:12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一起不正当竞争案例


基本案情:2025年4月2日,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投诉,反映某保健食品店抽奖促销,套路游客购买商品。经查,当事人通过邀请游客抽红包的形式开展有奖销售驼奶蛋白粉活动。当事人店内抽奖宣传单仅标注奖品名称信息,项目1是平板电脑;2是剃须刀;3是运动水壶;4是充电宝;5护腰;6是骆驼粉。项目1到5价格是0元购,项目6价格是599元购买骆驼粉。消费者抽奖后,抽中1到5的中奖者现场领取奖品,抽中6的中奖者需以599元的价格购买一罐当事人销售的驼奶蛋白粉。当事人开展抽奖活动期间未公示抽奖规则、奖品数量或者中奖概率等信息。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在有奖销售前未明确公布奖品数量或者中奖概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经营者进行有奖销售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一)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及《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阜康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00元。



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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