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昌吉州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 事项“三张清单”》的通知
关于印发《昌吉州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事项“三张清单”》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州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
根据州党委改革办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涉企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实施包容审慎执法意见的通知》要求,为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等法律规定和文件要求,制定本清单。
本清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未规定事宜或实施后因上级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调整导致本清单与上级规定不一致的,适用上级规定。
附件1:昌吉州应急管理局不予处罚事项清单
附件2:昌吉州应急管理局从轻处罚事项清单
附件3:昌吉州应急管理局减轻处罚事项清单
昌吉州应急管理局
2021年8月31日
抄送:州司法局、州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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