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
自然灾害预警信息
应急预警[2022] 4号
时间:2022年7月21日19时 签 发 : 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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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情类别 |
高温天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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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送单位 |
各县市(园区)应急管理部门、州减灾委相关成员单位、各相关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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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范围 |
昌吉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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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警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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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时间 |
7月22日至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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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概要 |
昌吉州气象台预计7月22日至30日,昌吉州大部地区将出现35℃以上的高温天气,玛纳斯县至奇台县的北部局地最高气温将升至37℃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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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 预防 预警 措施 以及 工作 要求 |
7月17日,自治州已启动抗旱Ⅳ级应急响应,各县市、园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落实责任。本次高温天气对城市运行、消防安全、交通出行、户外作业等有不利影响,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安全风险防控、严格排查治理隐患,注意防范持续高温天气的不利影响;加强对城市居民、旅游景区、施工现场、危化企业、工矿企业等人员的管理,做好高温天气防范工作;城市火灾安全、森林草原火灾安全形势易受影响,需做好相应防范应对及处置工作,各类应急处置救援力量做好应急准备,确保一旦有险情随时出动。 1.水利、自然资源部门做好洪涝灾害、地质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此次高温持续时间长,山区融雪线将迅速抬升,会加速高山积雪融化,出现融雪型洪水和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的气象风险增大,需重点加强监测和防范。 2.住建部门要做好供水、燃气等基础供应管线管护工作。加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督促指导燃气企业,加强入户排查和宣传。 3.电力部门加强用电调度和巡检,注意防范因用电量过高,做好防范管辖范围内设备火灾的发生。 4.住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部门督促建筑、路政、危险化学品、工矿商贸等施工单位减少或缩短户外作业,采取防暑措施,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免作业人员中暑。 5.公众出行注意防暑降温,尽量避免在高温时段进行户外活动,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适时天气预报、预警信息,要对老、弱、病、幼人群提供防暑降温指导,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6.林草、消防救援部门要对高温天气火灾特点进行分析,找准可能引发火灾特别是重特大火灾的风险隐患,结合“打通生命通道”专项治理以及大型商业综合体、电动自行车和电气火灾等综合治理的部署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同时引导居民群众加强自我防范。 7.应急管理部门要督促煤矿、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加强管理,保证危化学品仓库、火工库通风良好,严格控制库房温湿度,严格按标准分区分类储存,适当控制库存数量,严禁相互禁忌的化工品混存混放。 各县市、园区、各部门、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及时报送信息。安排好抢险队伍和救援装备、物资,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险情和灾情,要立即按规定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救援,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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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昌吉州应急管理局值班室:0994-2337910,0994-2337760(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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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 |
州党办、政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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