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
自然灾害预警信息
应急预警[2022]3号
时间:2022年5月31日17时 签 发 :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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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情类别 |
暴雨、大风预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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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送单位 |
各县市(园区)减灾委、州减灾委相关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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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范围 |
昌吉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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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警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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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时间 |
5月31日-6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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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情概要 |
2022年5月31日,昌吉州气象部门连续发布大风蓝色预警信号、暴雨蓝色预警信号,具体情况如下:预计5月31日夜间至6月2日,昌吉州大部分地区将出现5-6级西北风,玛纳斯县至奇台县北部以及木垒县部分地区风力可达7-8级,可能有扬沙天气;玛纳斯县、呼图壁县、阜康市至吉木萨尔县的局部山区将出现暴雨,累计降水量可达25-45mm。上述区域出现短时强降水、冰雹、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的可能性较大,山区局地山洪灾害和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的气象风险等级高,请加强防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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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 预防 预警 措施 以及 工作 要求 |
各县市(园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落实责任,做好强降雨天气对城市运行、交通出行、户外作业人员等不利影响;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气象变化情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要加强对南部山区居民、旅游景区、工矿企业、危化企业、施工现场等人员的管理,做好灾害应急处置与防御工作,救援力量做好应急准备,确保一旦有险情随时出动。 1.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两客一危一面”重点车辆的安全管理,加大对驾驶人员的警示教育,做到安全驾驶,做好防滑、防侧翻的预防措施。 2应急管理部门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加强对生产车间、原料和产品库区等重点部位安全巡检,做好遇湿易燃物品的防水工作;要督促矿山企业重点加强对矿井外围、采空区上方的防排洪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加强对地面防水、井下水患的监控,认真落实防排水、探放水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3.水利部门要做好水库水位监测和泄洪准备,加大主要河道、重点山洪沟、重点水利工程等区域巡查排查力度,确保安全。 4.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大对道路交通的管控力度,及时对危险路段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各类客货运输车辆,危险物品和长途运输车辆的检查,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5.自然资源部门要切实做好地质灾害的隐患排查,监测预警、工程治理等防灾减灾工作,认真做好强降雨可能造成的泥石流、滑坡等次生、衍生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防止地质灾害事故发生。 6.住建部门要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加强做好降水天气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高空、塔吊作业的施工单位要及时停工,防止物体坠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加大高空室外作业防滑、防坠落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7.文旅部门及旅游景点要加强对各类隐患的排查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南部山区旅游景区安全管控,在强降水前和降水期间要严控旅游人员进入南部山区,同时要做好洪水、泥石流、滑坡等防范工作,制定完善应急预案,防止发生旅游景点因降水引发游客滞留等各类事故。 8.建筑、地质勘探、电力、高空作业、野外施工等行业企业要做好防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等防范工作,遇到强降水天气要停止室外作业。 各县市(园区)、各部门、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及时报送信息,安排好抢险队伍和救援装备、物资,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险情和灾情,立即按规定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救援,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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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昌吉州应急管理局值班室:0994-2337910,0994-2337760(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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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 |
州党办、政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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