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部门动态 »  通知公告
昌吉回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 区域预警信息 应急预警[2022]2号
发布日期:2022-03-29 13:04:40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03/2022-000011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昌吉州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2-03-29
文  号: 应急预警[2022]2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昌吉回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 区域预警信息 应急预警[2022]2号

昌吉回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

区域预警信息

应急预警[2022]2

               时间:202232912时                               签发: 贺明

险情类别

暴雪、大风预警

主送单位

各县市(园区)减灾委、减灾委相关成员单位

影响范围

全州

预警级别

影响时间

29日夜间至30日

2022年3月29日12时,昌吉州气象部门连续发布大风蓝色预警信号、暴雪蓝色预警信号,具体情况如下:预计29日夜间至30日白天,昌吉州大部地区将出现7~8级西北风,吉木萨尔县、奇台县、木垒县局地阵风可达9级以上。预计30日,昌吉州大部有小到中量雨转雨夹雪,山区大雪,玛纳斯县以及阜康市至木垒县局部山区暴雪。

各县市(园区)、各部门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气象变化,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按照工作职责,注意防范极端天气对群众生产经营活动,特别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旅游等带来的不利影响,重点做好暴雪、大风等情况防范准备工作,确保措施到位。

1.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交通安全管理,根据降雪、大风情况,及时在相关路段做好交通疏导工作;并要加大风吹雪等情况的应对工作力度,做好重要交通枢纽和交通干线的疏导和安全保障。

2.交通运输部门要及时督促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客运企业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客运车辆的安全监管,加强车辆驾驶人员、押运人员的安全教育,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3.住建、水利、应急管理等部门要加强对建筑施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领域重大危险源、重要设施、重点部位的巡查监控,督促企业落实极端天气的防范措施;督促建筑工地、野外和山区作业人员做好安全取暖工作,防止职工取暖、用电导致一氧化碳气体中毒和火灾事故的发生;住建部门要及时督促加固围板、棚架、广告牌等易受大风影响的搭建物,防止发生意外;水利部门密切关注积雪融雪和水雨情变化,做好融雪型洪水的防范应对工作

4.文旅、公安交警、林草等部门要根据天气变化加强对奇台江布拉克、阜康天池等景区的安全管理,加大动态巡查力度,全面排查景区风险隐患,如遇暴雪等极端天气及时关闭风险较大的户外旅游项目或景区,实施交通管控,并做好游客告知和疏散转移工作。

5.电力、通信管理等部门要开展线路巡查维护工作,及时消除隐患。

6.消防救援、矿山救护等救援队伍要做好应急救援各项准备工作,提前做好布防力量,确保一旦发生险情随时出动。

7.各行业监管(管理)部门要加大安全监管力度,督促和指导本行业、本系统和企业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严防因恶劣天气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8.各县市(园区)要提醒市民注意防寒防滑,行人注意尽量少骑自行车,刮风时不要在广告牌、临时搭建物下面逗留,驾驶人员小心驾驶,车辆应当采取防滑措施。

各县市(园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及时报送信息;并安排好抢险队伍和救援装备、物资,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立即按规定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救援,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备注

  昌吉州应急管理局应急值班电话:0994-2337910       传真:0994-2330953

            抄送:州党办、州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