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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二O年十一月全州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发布日期: 2020-12-08 16:51:17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二O二O年十一月全州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一、总体事故情况

11月份,全州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6起,死亡2人,无人员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6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25%,死亡人数下降60%受伤人数下降100%,直接经济损失下降79%。

1-11月,全州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85起,死亡12人,受伤44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74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28%,死亡人数下降61%,受伤人数下降17%,直接经济损失下降17%。

二、行业领域事故情况

(一)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

11月份,全州发生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2起,死亡2人,无人员受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0.1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下降33%,受伤人数下降100%,直接经济损失下降96%。

1-11月,全州共发生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39起,死亡6人,受伤41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09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29%,死亡人数下降70%,受伤人数下降15%,直接经济损失下降48%。

(二)煤矿事故

11月份,全州未发生煤矿事故。去年同期无事故。

1-11月,全州共发生煤矿生产安全事故2起,造成2人死亡,无人员受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均上升100%直接经济损失持平

(三)火灾事故

11月份,全州共发生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4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5万元,无人员伤亡。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持平,直接经济损失上升39%。

1-11月,全州共发生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41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4.25万元,无人员伤亡。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21%,直接经济损失上升17%。

(四)工矿商贸事故

11月份,全州未发生工矿商贸事故。去年同期无事故。

1-11月份,全州共发生工矿商贸事故2起,死亡3人,受伤3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8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71%、死亡人数下降57%、受伤人数下降40%、直接经济损失下降57%。

(五)建筑施工事故

11月份,全州发生建筑施工事故去年同期无事故。

1-11月份,全州发生建筑施工事故1起,死亡1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均下降67%

(六)农机事故

11月份,全州未发生农机事故去年同期无事故。

1-11月,全州未发生农机事故去年同期无事故。

各行业领域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情况详见表一。

表一 2020年1-11各行业领域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情况

 

事故

起数

同比
(%)

死亡

人数

同比

±

±%

合计

85

-28

12

-19

-61

1.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

39

-29

6

-14

-70

2.煤  矿

2

100

2

1

100

3.生产经营性火灾

41

-21

-

-

-

4.工矿商贸(其他)

2

-70

3

-4

-57

5.建筑施工(市政公用)

1

-67

1

-2

-67

6.农业机械

-

-

-

-

-


(备注:“±”表示同比增加或减少数,“±%”表示同比增长或降低百分比)

三、各县市(园区)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1-11,全州大部分县市(园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10个统计单位中5个县市(园区)未发生亡人生产安全事故,分别是呼图壁县、吉木萨尔县、木垒县、昌吉高新区、农业园区。昌吉市生产安全事故死亡5人。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4人。玛纳斯县生产安全事故死亡1人。阜康市生产安全事故死亡1人。奇台县生产安全事故死亡1人。见表二

表二 2020年1-11月各县市(园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及同比

玛纳斯县

呼图壁县

昌吉市

阜康市

吉木萨尔县

奇台县

木垒县

准东开发区

高新区

农业园区

2020年

1-11

1

0

5

1

0

1

0

4

0

0

2019年

1-11

5

3

4

4

2

7

2

4

0

0

同比(%)

-80%

-100%

25%

-75%

-100%

-86%

-100%

持平

-

-

四、事故特点分析

(一)11月份,从事故发生行业看,发生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2人死亡;发生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4起,无人员伤亡。其他行业领域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整体平稳。

(二)1-11月,从事故发生的区域,玛纳斯县:11月4日发生一起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人死亡昌吉市:5月13日,发生一起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造成1人死亡;6月4日,发生一起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人死亡8月7日,发生一起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9月5日,发生一起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人死亡11月9日,发生一起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人死亡阜康市:9月15日,发生一起建筑施工领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奇台县:3月28日,发生一起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人死亡。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5月17日,发生一起工矿商贸事故,造成1人死亡;6月4日,发生一起工矿商贸事故,造成2人死亡,3人受伤8月27日发生一起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五、工作要求

当前,各类生产经营建设活动频繁,企业抢工期、赶进度、增效益意愿强烈,加班加点、突击生产等行为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进入冬季,低温、降雪、冰冻等恶劣天气的影响,道路结冰,诱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不利因素增多。

各县市(园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12月6日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自治区和自治州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11月5日自治州党委常委会(扩大)会议暨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区、州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安全生产规律特点,认真做好安全风险分析研判,查漏洞,补短板,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一要针对当前煤炭需求旺盛,煤矿企业加强生产能力的实际,要紧盯煤矿瓦斯超限、一氧化碳中毒、冲击地压、透水、顶板垮塌等事故风险,认真开展地毯式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二要严防工商贸领域火灾和坍塌事故,紧盯动火作业及特殊作业安全管控,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加强设备运营维护保养,防止带病运行。三要严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事故,要深刻吸取历年来化工、烟花爆竹类事故教训,加强危化企业、烟花爆竹的储运,销售等安全风险管控,强化生产、储运、使用等各环节安全管理,开展风险评估和专项治理。四要加强火灾防控,要重点关注车站、商超、商业综合体、人员密集场所、老旧小区、农村燃煤取暖地区的火灾风险防控和消防宣传,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五要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强化“两客一危一货”安全监管,特别是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按照自治区安委会《关于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制定措施,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同时,要加强降雪后路面管控、通勤保障、重点路段的安全管理,确保道路运输领域安全。

各县市(园区)、各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聚焦各领域安全生产问题,认真落实监管责任,要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采取措施,加强各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切实抓好岁末年初我州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