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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二O年一月全州安全生产事故分析
发布日期: 2020-02-13 10:52:06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OO年月全州安全生产事故分析

 

一、1月份全州事故情况

(一)总体事故情况

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6起,受伤3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2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1起,下降14.29%,死亡人数减少3人,下降100%,受伤人数增加3人,上升100%,直接经济损失下降85.3%。

(二)行业领域事故情况

1.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2起,受伤3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1起、死亡人数减少3人、受伤人数增加3人。

2.煤矿事故。未发生煤矿事故。去年同期无事故。

3.火灾事故。发生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4起,同比事故起数持平。

4.工矿商贸事故。未发生工矿商贸事故。去年同期无事故。

5.建筑施工事故。未发生建筑施工事故。去年同期无事故。

6.农业机械事故。未发生农业机械事故。去年同期无事故。

各行业领域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情况详见下表。

行业类型

事故

起数

同比

死亡

人数

同比

±

±%

±

±%

 

6

-1

-14.29

0

-3

-100

1.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

2

-1

-33.33

0

-3

-100

2.煤  矿

-

-

-

-

-

-

3.生产经营性火灾

4

持平

-

-

-

-

4.工矿商贸(其他)

-

-

-

-

-

-

5.建筑施工(市政公用)

-

-

-

-

-

-

6.农业机械

-

-

-

-

-

-

二、事故情况分析

(一)道路交通:受低温天气影响,降雪、冰冻、大雾等恶虐天气较多,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尤其南部山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高。1月3日,呼图壁县丰源煤矿一辆运送煤矿工人的中巴车在丰源煤矿下山4公路处,因路面湿滑,发生侧翻,造成1人死亡,3人受伤;这起事故虽然不是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但社会影响恶劣。1月13日,奇台县发生1起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2人受伤。1月18日,昌吉市发生1起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人受伤。1月15日,在乌奎高速昌吉市境内发生一起粗酚槽罐车追尾事故,造成罐内粗酚泄露,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影响恶劣。    

(二)消防:1月份全州共发生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4起,其中,阜康市3起,吉木萨尔县1起。火灾发生集中在机械设备摩擦、汽车轮胎摩擦、汽车电器线路短路起火等方面,其主要原因系设备设施缺乏日常维护保养和长时间运行所致。

(三)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情况:各县市(园区)、各相关部门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无法深入企业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和服务指导工作,部分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假期返乡,重点工艺及关键岗位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和留守人员不足,企业存在安全风险辨识不足,安全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员工超负荷运转,安全风险高。

三、工作要求

各县市(园区),各相关部门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大客货运输企业安全监管力度,尤其要加强山区客运车辆安全监管,强化车辆源头管控、安全驾驶教育培训、交通安全执法及危险路段、重点路段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全面提升客货运安全水平。要加大火灾防控力度,紧盯重点场所和关键环节,针对货运车辆机械摩擦、电器线路短路等易引发火灾的情况,及时督促运输企业和驾驶员做好出车前后的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及时更换问题元件及受损轮胎,有效防范各类火灾事故发生。

 各县市(园区)、各相关部门要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安全生产,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通过电话、视频等多种形式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重点做好防疫物资、生活物资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指导服务工作,保障疫情防控物资和生活物资市场供应有序稳定。同时,要全力做好企业复工复产,企业在复工复产前,必须做到“五个到位”,即:主要负责人、核心管理人员、关键技术岗位人员到位;风险研判、针对性管控措施到位;安全培训和危险作业技术交底到位;定期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落实到位;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应急措施到位,确保全州企业复工复产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