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自然灾害预警提示
应急预警[2024] 45号
时间:2024年7月19日18时20分
险情类别 | 雷电 | ||
主送单位 | 玛纳斯县、呼图壁县、昌吉市减灾委、州减灾委相关成员单位。 | ||
影响范围 | 玛纳斯县、呼图壁县、昌吉市 | ||
预警级别 | 雷电预警提示 | 影响时间 | 7月19日-20日 |
天气概要 | 昌吉州气象台2024年7月19日18时09分发布雷电黄色预警信号:预计未来12小时,玛纳斯县至昌吉市部分区域发生雷电活动的可能性较大,可能伴有8级以上雷暴大风、冰雹、短时强降水等强对流天气。 | ||
有关 预防 预警 措施 及 工作 提示
有关 预防 预警 措施 及 工作 提示 | 玛纳斯县、呼图壁县、昌吉市,公安交警、交通运输、自然资源、文旅、水利、交通、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加强安全风险防控、严格排查治理隐患,注意防范雷暴大风、短时强降水天气的不利影响;加强对山区居民、旅游景区、施工现场、危化企业、工矿企业等人员的管理,做好防范工作;各类应急处置救援力量做好应急准备,确保一旦有险情随时出动。 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国省道、高速等路段巡逻管控、交通疏导,必要时对受严重影响的公路路段实行临时交通管制,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交通运输部门要强化“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安全监管,督促运输企业加大对从业人员的安全警示教育,做好防滑、防侧翻的预防工作。准备大型应急救援车辆、工程机械,及时抢修被破坏道路。 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大巡查排查力度,及时分析研判,组织、指导、协调开展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全州群专监测预警设备正常运行、及时处置预警信息,督促相关地质灾害防治责任部门(乡镇、旅游景区、矿山企业)和单位认真落实好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测预警、应急值守、应急处置和灾情速报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措施,重点防范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水利部门要密切关注水雨情变化,做好防范山洪应对准备工作,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运行。 文旅部门做好雷暴大风、短时强降水天气的预警预告、应对处置工作,采取相关措施,必要时暂停户外旅游项目;加强预警提示,防止游客被困。 农业农村部门要督促加固设施大棚,防范短时强降水、冰雹、雷暴大风天气对设施农业的不利影响。加强畜牧业管护指导,组织牧区合理安排放牧时间。 应急管理部门要督促煤矿、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加强管理,加强机械设备检查维护。 住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部门督促建筑、路政、危险化学品、工矿商贸等施工单位减少或缩短户外作业,避免因雷暴大风、短时强降水天气造成不利影响。 玛纳斯县、呼图壁县、昌吉市、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及时报送信息。安排好抢险队伍和救援装备、物资,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险情和灾情,要立即按规定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救援,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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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昌吉州应急管理局值班室:0994-2337910,0994-2337760(传真) | ||
抄送 | 州党办、政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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