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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回族自治州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自然灾害预警提示
发布日期: 2024-04-12 17:00:07 来源: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吉回族自治州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自然灾害预警提示

应急预警[2024] 8

时间:20244121700                     

险情类别

大风天气

主送单位

各县市(园区)减灾委、州减灾委相关成员单位

影响范围

昌吉州

预警级别

大风色预警 

影响时间

412

天气概要

昌吉州气象台:预计未来6小时,吉木萨尔县城区,庆阳湖乡,红旗农场三分场;奇台县五马场,木垒县乌孜别克乡,大石头乡老君庙将出现12级以上大风,并伴有不同程度的沙尘天气,请加强防范。

 

 

 

有关

预防

预警

措施

工作

提示

 

 

 

 

 

 

 

 

 

 

有关

预防

预警

措施

工作

提示

昌吉州气象台202441216 16 分将大风橙色预警升级为大风红色预警信号吉木萨尔县、奇台县、木垒县,林草、农业、交通、文旅、电力等部门要加强安全风险防控、严格排查治理隐患,注意防范大风天气的不利影响;加强对城市居民、旅游景区、施工现场、危化企业、工矿企业、电力企业等人员的管理,做好大风天气防范工作;城市火灾安全、森林草原火灾安全形势易受影响,需做好相应防范应对及处置工作,各类应急处置救援力量做好应急准备,确保一旦有险情随时出动。

各县市(园区)要做好大风天气防范工作,尤其是要对辖区内集贸市场、农业大棚、加油站、企业生产工棚、停车场等搭建物,以及群众红白喜事临时搭建的棚屋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州公安交警、交通运输、住建、农业农村、应急管理、文旅、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需强化本行业领域分析研判和预警、叫应,指导县市(园区)和重点企业(单位)做好防范。各类应急处置救援力量做好应急准备,确保一旦有险情随时出动。

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国省道、高速等路段巡逻管控、交通疏导,必要时依法依规关闭受严重影响的公路路段。

交通运输部门要强化“两客一危”重点运输企业安全监管;督促运输企业实时掌握车辆运行情况,加大对从业人员的安全警示教育,做好防滑、防侧翻安全防范工作。

住建部门要加强城市生命线工程及市政设施的安全检查,督促供水、城市燃气企业排查安全隐患,维护检修设备;督促加固围板、棚架、广告牌等易受大风影响的搭建物,防止发生意外。

自然资源部门要紧盯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高风险区,及时安排群测群防员做好巡查监测工作,加强对地质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

农业农村部门要督促加固设施大棚,防范大风天气对设施农业的不利影响。加强畜牧业管护指导,组织牧区合理安排放牧时间,做好牲畜补饲工作。认真做好牲畜饲草料火灾防范工作。

应急管理部门要督促危险化学品、工贸企业加强对生产车间、原料和产品库区等重点部位安全巡检,督促企业落实防范措施;加强煤矿企业运输环节风险隐患排查,强化露天煤矿采场、排土场边坡安全管理。

文旅部门要加大景区、旅游场所的安全巡查力度和频次,做好灾害性天气预警预告、应对处置工作。督促天池、江布拉克等景区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教育部门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必要时停课或避开大风天气户外活动。

电力部门加强用电调度和巡检,做好设备、线路火灾防范工作。

地质勘探、电力、野外施工等行业企业要做好大风安全防范工作。

各县市(园区)减灾委办公室、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天气过程期间,及时将防范应对措施落实情况,报州减灾委办公室(传真:2330953)。同时,安排好抢险队伍和救援装备、物资,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险情和灾情,要立即按规定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救援,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备注

昌吉州应急管理局值班室:0994-23379100994-2330953(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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