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自然灾害预警提示
应急预警[2023]81号
时间:2023年10月11日16时 签发:贺明
险情类别 | 强冷空气入侵 | ||
主送单位 | 各县市(园区)减灾委、州减灾委相关成员单位。 | ||
影响范围 | 昌吉州大部地区 | ||
预警级别 | 影响时间 | 10月14日至17日 | |
天气概要 | 昌吉州气象台:气温预报:10月14日至17日,昌吉州大部地区气温下降8~10℃,平原最高气温将降至12~15℃,山区降至2~6℃;平原最低气温将降至0~4℃,山区降至-6~0℃;昌吉州北部、东部部分地区及浅山、低洼地带将出现不同程度的霜冻。降水预报:10月14日夜间至15日白天,昌吉州大部地区小雨,部分山区中量雨转雪,阜康市、吉木萨尔县局部山区可达大量,累计降水量5~10毫米。大风预报:10月14日午后至15日白天,昌吉州大部地区先后有6~7级西北风,玛纳斯县北部及吉木萨尔县至木垒县的部分地区阵风8~9级,部分区域伴有短时沙尘天气。 | ||
有关 预防 预警 措施 及 工作 提示
有关 预防 预警 措施 及 工作 提示 | 各县市(园区)要注意加强对城市居民、旅游景区、施工现场、危化企业、工矿企业等人员的管理,尽量避免户外活动,做好降温、降水、大风天气防范工作。州水利、自然资源、林草、文旅、交通、住建、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需强化本行业领域分析研判和预警、叫应,指导县市(园区)和重点企业(单位)做好防范。各类应急处置救援力量做好应急准备,确保一旦有险情随时出动。 1.水利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雨水情变化,强化监测预警,做好水利工程的巡查、调度以及山洪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各县市乡镇要加强对险工险段和重点部位的巡查,及时发现险情,并组织抢险。 2.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大巡查排查力度,及时分析研判,组织、指导、协调开展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全州群专监测预警设备正常运行、及时处置预警信息,督促相关地质灾害防治责任部门(乡镇、旅游景区、矿山企业)和单位认真落实好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测预警、应急值守、应急处置和灾情速报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措施,重点防范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3.住建部门要做好供热、供排水、燃气、建筑施工等方面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加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督促指导燃气企业,加强入户排查和宣传;要加强对建筑工程深基坑、起重机械、高支模、脚手架等危大工程安全检查。 4.文旅部门做好降水天气的预警预告、应对处置工作,采取相关措施,必要时暂停户外旅游项目,特别是加强旅游景区景点安全防范工作,落实防范措施。加强预警提示,落实安全管控措施,严防游客被困现象发生。 5.农业农村部门要做好设施农业棚膜加固、棚内增温补光等工作,排查农业大棚安全隐患;加强畜牧业管护指导,全力做好牧道疏通、棚圈加固、牲畜补饲,全面做好幼畜防寒保暖工作。仍在转场的县市合理规划转场路线和时间,避开次生灾害易发地段,机械转场的要注意道路安全,防范降水天气对交通运输的不利影响。 6.交通运输部门要强化“两客一危一货”营运车辆安全监管,督促运输企业开展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做好防滑、防侧翻的预防工作。准备应急救援车辆、工程机械,及时抢修被破坏道路。 7.电力部门加强用电调度和巡检,注意降水天气,做好设备、线路火灾防范工作。 8.应急管理部门要督促煤矿、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加强管理,加强机械设备检查维护,防止井工煤矿淹井以及山洪、泥石流,严格落实矿山防淹井措施;严格控制库房温湿度,按标准分区分类储存,适当控制库存数量,严禁相互禁忌的化学品混存混放。 9.住建、应急管理部门督促建筑、路政、危险化学品、工矿商贸等施工单位减少或缩短户外作业,避免因降温、降水、大风天气造成的不利影响。 各县市(园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及时报送信息。安排好抢险队伍和救援装备、物资,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险情和灾情,要立即按规定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救援,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 ||
备注 | 昌吉州应急管理局值班室:0994-2337910,0994-2330953(传真) | ||
抄送 | 州党办、政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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