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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其亚新疆集团有限公司“6·8”一般挡墙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9-05 10:44:13 来源: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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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8日7时40分许,位于其亚新疆集团有限公司在建倒班宿舍楼西南方向约500米处挡墙施工现场拆除模板作业时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03.2万元。

2024年6月8日上午,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依法成立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其亚新疆集团有限公司“6·8”坍塌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邀请了准东开发区纪工委(监察组)介入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调查询问等方式,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处理建议,以及加强事故防范工作的措施建议。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其亚新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其亚新疆集团)成立于2023年1月,注册地位于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城西路451号附5号901室(五彩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301MAC5HYQ04J,经营范围: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矿物洗选加工;选矿;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压延加工等。

二)事故责任单位概况

四川霄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霄兵)成立于2021年4月,注册地位于四川省峨眉山市胜利街道桑园街115号、117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102MA6AGUMQ9L,经营范围: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等。资质类别及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2022年3月四川霄兵成立了四川霄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疆项目部(以下简称四川霄兵项目部),承包其亚新疆集团挡墙工程、厂区维修工程,新疆其亚硅业有限公司厂区建筑、装饰、安装。

(三)事故相关单位概况

新疆其亚铝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1月,是其亚新疆集团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3275643616373,经营范围:铝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等。

新疆其亚铝电有限公司与四川霄兵于2024年4月签订挡墙工程、厂区维修工程合同。

(四)发生事故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挡墙工程项目概括:《新疆其亚铝电有限公司挡墙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施工管理实际由其亚新疆集团公司直接负责管理,其亚新疆集团规定新疆其亚铝电有限公司无管理责任。

该项工程位于其亚新疆集团在建倒班宿舍楼西南方向约500米处。修建挡墙目的是由于该区域地面存在5米左右的高差(西高东低),现阶段该区域夜间照明不足,修建挡墙后主要是防止作业人员掉落,也防止土方坍塌。挡墙设计高度最高5.9米(含挡墙大脚部分),为仰斜式重力挡墙,是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

挡墙工程施工进度情况:2024年5月16日开始施工,挡墙设计总长度606.59米,发生事故时该挡墙施工进度为:长度为229.4米、斜高2.1米、厚度0.55米。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应急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5月15日,按照其亚新疆集团基建处挡墙修筑计划,基建处负责人王某某自行设计仰斜式挡墙的施工图纸,通过微信发送至四川霄兵项目部,要求其作为施工依据组织施工。

5月28日至29日,四川霄兵项目部完成挡墙大脚混凝土浇筑,浇筑高度约0.45米,长度约230米。

5月30日至6月3日,完成挡墙大脚拆模、第一阶支模及混凝土浇筑,浇筑高度约0.8米,长度约130米。

6月3日至6月7日,四川霄兵项目部完成第一阶拆模、第二阶支模及混凝土浇筑,浇筑高度约0.8米,长度约100米。

截至6月7日,四川霄兵项目部一直未按照要求在工序交接之间进行对挡墙回填压实,也未采取其他措施保证仰斜式挡墙自身稳定。

6月8日7时许,四川霄兵项目部木工班副班组长宋某某安排6名作业人员拆除挡墙第二阶模板。其中两人沿基坑边坡一侧拆除模板。

7时40分许,挡墙突然向基坑边坡一侧坍塌,将沿基坑边坡一侧正在拆模的两名作业人员掩埋。

 


(二)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情况

2024年6月8日7时40分许,事故发生后,现场作业人员梁某某立即向木工班副班组长宋某某电话汇报事故情况,并到项目部寻求救援。

7时50分许,宋某某向技术员雷某某、综合部负责人谢某某电话汇报事故情况,并告知谢某某拨打120急救电话。

8时许,项目经理肖某、生产部负责人欧某某、谢某某、雷某某到达事故现场,肖某负责组织现场救援,谢某某负责上报事故情况,欧某某协调附近工程机械赶往事故现场进行救援。

8时10分许,120救护车到达事故现场,随后110、119救援人员也相继到达并参与救援。

9时30分许,将两名被困人员救出后,经现场医护人员确认,被救出的两名人员均无生命体征,救援工作结束。

(三)事故应急处置评估

事故发生后,四川霄兵项目部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相关负责人员能够赶往现场,并组织对掩埋人员开展现场救援,及时拨打120、110、119求助,对事故现场隐患进行排查处理,杜绝二次伤害,现场处置得当

(四)事故信息接报情况

2024年6月8日7时40分许,事故发生后,现场作业人员梁某某立即向宋某某电话报告事故发生情况。

7时50分许,宋某某向谢某某电话报告事故发生情况

8时22分许,谢某某向准东规建局报告事故发生情况。

准东规建局接到事故发生信息后,立即向开发区安委会办公室报告事故发生情况。

(五)医疗救治和善后情况

1.医疗救治情况。2024年6月8日9时30分许,经医生现场确认,两名作业人员已无生命体征。

2.善后情况。截至2024年6月12日,死者家属善后工作已全部完成。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一)事故造成2人死亡

1.曹某,男,汉族,44岁,2023年3月与四川霄兵签订劳动合同,岗位为木工。

2.江某某,男,50岁,汉族,2024年3月与四川霄兵签订劳动合同,岗位为木工。

(二)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调查组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1986)等标准和规定,核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3.2万元。

四、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直接原因分析

四川霄兵项目部在挡墙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未按照施工方案及施工图纸说明采取回填或其他措施保证仰斜式挡墙自身稳定,作业人员拆除部分有支撑作用的模板支护后,挡墙倾倒压覆两名作业人员致死,是导致本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分析

1.管理原因

(1)其亚新疆集团挡墙施工图纸未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负责设计,也未经审图机构审查批准,私自违法违规设计挡墙施工图纸作为施工依据组织施工。

(2)其亚新疆集团未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未对挡墙项目施工现场开展安全检查,未及时发现并消除挡墙长期存在的坍塌风险隐患。

(3)四川霄兵项目部项目经理、生产部部长在未掌握挡墙工程项目的技术方案和关键工序的情况下组织人员施工,未对挡墙工程项目中危大工程的回填关键工序实施有效监控,未设置挡墙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管理,未及时发现并消除挡墙长期存在的坍塌风险隐患,未制定挡墙工程项目坍塌风险的安全管控措施。

2.教育培训原因

四川霄兵项目部未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安排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从事挡墙工程项目施工作业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未及时发现施工现场长期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

3.技术原因

四川霄兵项目部已实施的施工方案编制不完整,施工保证措施中缺少监测监控措施和组织保障措施,且未提供计算书;未按规定开展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专项施工方案无监理的相关审核手续。

(三)事故性质认定

经调查认定,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其亚新疆集团有限公“6·8”坍塌事故是一起在挡墙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未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仰斜式挡墙自身稳定,拆除部分有支撑作用的模板支护后,挡墙发生倾覆造成人员死亡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建议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人员(3人)

1.肖某,四川霄兵项目部项目经理,全面负责四川霄兵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未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职责,未全面辨识挡墙长期存在的坍塌风险因素,未制定合理的管控措施,未按照挡墙专项施工方案“基础施工完成后应立即回填”和施工图第5项说明中“土方回填随挡墙同步进行”的要求施工,严重违反工程施工程序和要求,未及时发现并消除挡墙长期存在的坍塌风险隐患,对本起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

肖某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建议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欧某某,四川霄兵项目部生产部负责人,作为生产部负责人和挡墙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组织、安排者,未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职责,未主控生产过程和掌握施工项目的关键工序、特殊过程,未按照挡墙专项施工方案“基础施工完成后应立即回填”和施工图第5项说明中“土方回填随挡墙同步进行”的要求施工,在未安排工程部对挡墙大脚和第一阶回填的情况下,违章指挥木工班组冒险拆除第二阶模板,对本起事故负直接责任。

欧某某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建议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王某某,其亚新疆集团基建处负责人,负责其亚新疆集团项目工程施工设计,未全面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在不具备设计图纸资质的情况下,违法违规私自设计施工图纸作为施工依据组织施工,未对挡墙工程项目关键工序进行技术交底,未督促检查挡墙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未及时排查挡墙长期存在的坍塌风险隐患,对本起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

王某某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建议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建议行政处罚人员(14人)

1.宋某某,四川霄兵项目部木工班副班组长,负责安排木工班组员工施工,未全面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职责,未对挡墙工程项目施工人员进行班前安全技术交底和岗位教育,未检查挡墙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未及时发现并消除挡墙长期存在的坍塌风险隐患。对本起事故负重要管理责任。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条之规定,建议由准东开发区管委会(安监局具体实施)对宋某某违法行为立案调查,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2.宋某某1,四川霄兵项目部木工班班组长,负责安排木工班组员工施工,未全面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职责,未对挡墙工程项目施工人员进行班前安全技术交底和岗位教育,未检查挡墙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未及时发现并消除挡墙工程长期存在的坍塌风险隐患。对本起事故负重要管理责任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条之规定,建议由准东开发区管委会(安监局具体实施)对宋某某1违法行为立案调查,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3.雷某某,四川霄兵项目部技术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未全面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职责,未检查督促落实挡墙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未对挡墙项目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导致挡墙工程项目施工工序错误,未及时发现并消除挡墙工程施工现场长期存在的坍塌风险隐患。对本起事故负重要领导责任。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条之规定,建议由准东开发区管委会(安监局具体实施)对雷某某违法行为立案调查,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4.曹某某,四川霄兵项目部安全部负责人,负责项目部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未全面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职责,未检查挡墙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未及时发现并消除挡墙工程施工现场长期存在的坍塌风险隐患,未组织挡墙工程项目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制止和纠正挡墙项目工程施工工序错误的违章行为。对本起事故负主要管理责任。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第五项、第六项之规定,建议由准东开发区管委会(安监局具体实施)对曹某某违法行为立案调查,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5.欧某某,四川霄兵项目部生产部负责人,作为生产部负责人和挡墙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组织、安排者,未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职责,未主控生产过程和掌握施工项目的关键工序、特殊过程,未按照挡墙专项施工方案“基础施工完成后应立即回填”和施工图第5项说明中“土方回填随挡墙同步进行”要求施工,在未安排工程部对挡墙大脚和第一阶回填的情况下,违章指挥木工班组冒险拆除第二阶模板,严重违反工程施工程序和要求,是挡墙坍塌的直接责任人。对本起事故负直接责任。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条之规定,建议由准东开发区管委会(安监局具体实施)对欧某某违法行为立案调查,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6.罗某某,四川霄兵项目部技术部负责人,负责项目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和安全技术交底,未全面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职责,未检查督促落实挡墙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未对挡墙项目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未及时发现并消除挡墙工程项目施工现场长期存在的坍塌风险隐患。对本起事故负重要领导责任。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条之规定,建议由准东开发区管委会(安监局具体实施)对罗某某违法行为立案调查,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7.肖某,四川霄兵项目部项目经理,全面负责四川霄兵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未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职责,未健全项目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组织制定并实施项目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未组织落实挡墙工程项目施工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未组织并监督挡墙工程项目关键工序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未组织对挡墙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未及时发现并消除挡墙工程施工现场长期存在的坍塌风险隐患,未组织挡墙工程项目施工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对本起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条规定,建议暂停或者吊销肖某与安全生产有关资格,建议由准东开发区管委会(安监局具体实施)对肖某违法行为立案调查,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8.王某某1,其亚新疆集团基建处工程师,负责挡墙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进度、质量,未全面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职责,未对挡墙工程项目关键工序进行技术交底,未严格要求四川霄兵按照施工图纸组织施工,未督促检查挡墙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对本起事故负重要管理责任。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条之规定,建议由准东开发区管委会(安监局具体实施)对王某某1违法行为立案调查,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9.苟某某,其亚新疆集团基建处工段长,未全面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职责,未对挡墙工程项目关键工序进行技术交底,未严格要求四川霄兵按照施工图纸组织施工,未督促检查挡墙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对本起事故负重要管理责任。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条之规定,建议由准东开发区管委会(安监局具体实施)对苟某某违法行为立案调查,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10.王某某其亚新疆集团基建处负责人,负责其亚新疆集团项目工程施工设计,未全面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在不具备设计图纸资质的情况下,违法违规私自设计挡墙施工图纸作为施工依据组织施工,也未对挡墙工程项目进行备案,未对挡墙工程项目关键工序进行技术交底,未督促检查挡墙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未及时排查挡墙长期存在坍塌的风险隐患。对本起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条的规定,建议由准东开发区管委会(安监局具体实施)对王某某违法行为立案调查,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11.罗某某1其亚新疆集团工程公司负责人,负责各项目的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未全面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职责,未组织对挡墙工程项目施工方案及图纸会审,也未对挡墙工程项目进行备案,未监督检查挡墙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未对挡墙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进行风险评估和管理。对本起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条之规定,建议由准东开发区管委会(安监局具体实施)对罗某某1违法行为立案调查,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12.代某某其亚新疆集团安全部副部长(2024年6月1日前为安全部部长),负责安全部安全生产工作,未全面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职责,未检查挡墙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未及时排查挡墙长期存在的坍塌风险隐患,未制止和纠正四川霄兵严重违反工程施工程序和要求的行为。对本起事故负主要管理责任。

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五项、第六项之规定,建议由准东开发区管委会(安监局具体实施)对代某某违法行为立案调查,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13.李某其亚新疆集团安全环保部部长(2024年6月1日任命),目前负责安全部安全生产工作,未检查挡墙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未及时排查挡墙长期存在的坍塌风险隐患,未制止和纠正四川霄兵严重违反工程施工程序和要求的行为。对本起事故负主要管理责任。

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五项、第六项之规定,建议由准东开发区管委会(安监局具体实施)对李某违法行为立案调查,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14.童某其亚新疆集团总经理,全面负责其亚新疆集团安全生产工作,未组织对挡墙工程项目施工方案及图纸会审,也未对挡墙工程项目进行备案;未对承包单位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未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未督促、检查挡墙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消除挡墙工程长期存在的坍塌风险隐患,对本起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之规定,建议由准东开发区管委会(安监局具体实施)对童某违法行为立案调查,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三)建议企业内部处理人员(1人)

1.白某某其亚新疆集团安全员,安环部安排其负责倒班宿舍楼项目区域安全监管,对挡墙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失管漏控,建议企业按照内部管理制度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在10个工作日内报准东安监局。

(四)对事故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2家)

  1.其亚新疆集团有限公司

其亚新疆集团未切实履行对承包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职责,未督促四川霄兵项目部落实建设项目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未督促四川霄兵项目部辨识挡墙长期存在的坍塌风险因素,未制定合理的管控措施对本起事故负重要管理责任,是事故发生的责任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四十九条第二款,建议由准东开发区管委会(安监局具体实施)对其亚新疆集团有限公司违法行为立案调查,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2.四川霄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霄兵作为施工单位,未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落实安全生产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未对挡墙工程项目施工过程制定全面有效的管控措施,未切实开展施工过程中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未及时消除挡墙长期存在的坍塌风险隐患。未安排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对挡墙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进行管理,未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项目现场施工工序错误,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不全面、未论证,对本起事故负主要管理责任,是事故发生责任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建议由准东开发区管委会(安监局具体实施)对四川霄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违法行为立案调查,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因四川霄兵触犯安全生产领域失信条款,建议由准东开发区管委会(规建局具体实施)依照《关于做好安全生产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和从业人员禁入工作的通知》(新准安生字〔2022〕8号)的规定,将四川霄兵列入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对调查中发现其他违法行为的处理建议(1家)

其亚新疆集团违法违规建设。挡墙工程项目未经备案,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违法违规组织挡墙工程项目建设施工。其亚新疆集团挡墙施工图纸未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负责设计,也未经审图机构审查批准,私自违法违规设计挡墙施工图纸作为施工依据,挡墙施工图纸不具有合法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建议由准东开发区管委会(规建局具体实施)对其亚新疆集团有限公司违法行为立案调查,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其亚新疆集团挡墙项目在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施工,属于非法占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建议由准东开发区管委会(昌吉州自然资源局准东分局具体实施)对其亚新疆集团有限公司违法行为立案调查,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六、对行业监管部门及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1.准东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准东开发区规划建设局未严格按照《准东开发区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落实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监管职责。未落实对其亚新疆集团建筑附属设施安装过程中的监管责任。

建议准东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对相关责任人按照准东开发区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问效考核,建议将准东开发区规划建设局相关责任人员移交准东开发区纪工委(监察组)进行处理。

2.昌吉州自然资源局准东分局

其亚新疆集团挡墙工程项目在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属于非法占地行为。昌吉州自然资源局准东分局未落实《准东开发区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规定的“制止和查处非法占地等违法违规行为”,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其违法违规占地行为失察。

建议昌吉州自然资源局准东分局对相关责任人按照准东开发区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问效考核,建议将昌吉州自然资源局准东分局相关责任人员移交准东开发区纪工委(监察组)进行处理。

3.准东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其亚新疆集团在挡墙工程项目未经备案的情况下,进行挡墙工程项目建设施工,准东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未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对其未依法备案擅自建设行为失察。

建议准东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对相关责任人按照准东开发区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问效考核,建议将准东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相关责任人员移交准东开发区纪工委(监察组)进行处理。

七、防范措施建议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事故调查组提出如下防范措施:

(一)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内部安全管控。

其亚新疆集团和四川霄兵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要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细化各部门各层级的安全监管职责,直至延伸到现场、班组和岗位,消除责任死角和盲区,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确保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上级的工作部署及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二)不断健全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细化完善各类操作规程。

其亚新疆集团和四川霄兵要进一步加强公司规章制度建设,及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安全操作规定,对可能发生的事故风险全面分析,对存在的隐患认真排查、登记和治理,要结合工地实际,针对重要施工工序、重点施工项目、重大事故隐患建立风险识别、评估、管控制度,加强危险因素辨识及风险分析,严格落实风险对策及措施,强化关键工序、环节的技术检查与安全控制,把各项公司规章制度落到实处。

(三)全面增强安全培训教育工作,不断增强员工安全意识。

四川霄兵要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员工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在新员工入职培训和平时教育培训中充实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等培训内容,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提高员工事故隐患的辨识和防范能力,从源头和根本上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四)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加大行业监管和执法力度。

开发区各监管部门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强化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监管,以坍塌事故为重点,深化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和严格执法,特别要对在建工程涉及的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施工部位和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和治理,坚决杜绝建筑施工中手续不全、违规施工,要结合各自实际,针对重点施工项目、重大事故隐患建立风险评估管控制度,加强危险因素辨识及风险分析,严格落实风险对策及措施,强化关键工序、环节的技术检查与安全控制。

(五)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整治违章违规行为。

开发区各监管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建设管理秩序,全面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总体水平,严厉打击工程建设领域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工程建设领域未批先建违法案件。继续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强化依法治理,采取强有力措施,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严检查、严执法、严整改、严处罚、严落实,切实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