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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昌吉市乌拉斯台出入境边防检查站“6·12”一般物体打击事故查处 挂牌督办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7-30 17:33:27 来源:昌吉州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关于对昌吉市乌拉斯台出入境边防检查站“6·12”一般物体打击事故查处挂牌督办的通知

昌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4年6月12日,你辖区乌拉斯台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在维修广告牌过程中,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鉴于当前事故调查进度较为缓慢,为尽快查明事故原因,汲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根据《自治区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有关规定,州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对该起事故查处挂牌督办。

昌吉市人民政府要成立由市分管领导任组长,应急管理局、人社局、公安局、街道办事处、工会等部门为成员的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及“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对事故展开全面调查。透过现象看本质,深查事故背后部门监管职责履行方面存在的深层次问题确保事实清楚,定性准确

事故调查组要主动邀请纪委监委介入事故调查,按照《关于在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责问责审查调查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试行新纪发〔2021〕6号有关规定,从严查处行业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失职渎职行为,配合纪委监委严肃追责问责。并按照《自治区安全生产严格执法十项措施》要求,对事故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从严从重处理,对事故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事故结案前,昌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要将事故调查报告(送审稿)报州安委会办公室,经审核同意后,由昌吉市人民政府负责批复结案并向社会公布。按照《关于做好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评估工作备案管理的通知》要求,在事故查处结束后15日内,将事故调查报告公示及处理决定落实情况报州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同时,昌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要组织事故责任单位严格按照要求7月18日前完成事故警示教育视频制作,报州安委会办公室备存。

请昌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周四18时前将事故调查处理进展报州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张*凡    18096818764

 

 

                昌吉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7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