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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州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工交财贸类 第47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2-06-13 19:20:06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03/2022-000020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昌吉州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2-06-13
文  号: 昌州应急〔2022〕21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对自治州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工交财贸类 第47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自治州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工交财贸类

第47号建议的答复函

莎依拉、木黑亚提·哈山两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工交财贸类第47号《关于加强全州煤矿监管能力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收到两位代表提出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局领导先后与两名代表见面,就建议的办理工作方案进行了商讨,并达成一致意见。

二、完成机构改革相关工作后,我局制定了“三定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改革后的机构和相关科室职能,实现州、县市(园区)两级煤矿安全监管机构和职能科室人员到位,责任到位。

三、局领导多次与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人员招录问题进行对接,自治州2022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涉煤专业11人,有效的解决了县(市)煤矿监管人员不足的问题。同时,州应急管理局通过绿色通道引进涉煤专业研究生1名;通过人事调动,引进涉煤专业2人,目前2人调动手续正在办理中。

四、我局聘请新疆天域海安安全评价公司和中煤科工重庆煤科院两家公司,开展煤矿第三方外审工作。每季度由第三方组织专家开展隐患排查不少于15矿次。通过聘请第三方外审,有效弥补了监管人员不足、发现隐患能力薄弱的问题。

五、我局制定下发《2022年度昌吉州煤炭行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通过集中培训和线上培训的方式,针对《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了煤矿安全监管人员综合素质;通过煤矿警示教育,进一步强化了煤矿安全监管干部安全责任意识。

感谢您对昌吉州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