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应急管理局2021年3号公告
昌吉回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
公 告
2021年 第3号
为强化非煤矿山(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压实安全监管责任,确保矿山日常安全监管主体明确,监管责任不悬空,切实消除安全监管盲区,有效防范化解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现将昌吉州非煤矿山日常安全监管主体名单进行公告。
附件:昌吉州非煤矿山有关情况公示清单
昌吉回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
2021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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