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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自治州深化整治损害群众利益 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25 17:49:02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03/2020-000028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昌吉州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0-07-25
文  号: 昌州安办字〔2020〕16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印发《自治州深化整治损害群众利益 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自治州深化整治损害群众利益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安全生产委员,州安全生产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整治损害群众利益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安办发电〔2020〕11号)精神,全面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坚决治理消防车通道占用、堵塞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痛点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切身利益,州安委会办公室制定了《自治州深化整治损害群众利益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各县市(园区)、州安委会成员单位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压实工作责任,确保集中攻坚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自治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23日


自治州深化整治损害群众利益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消防车通道是火灾发生时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是实施灭火救援的“生命通道”,保障消防通道畅通无阻,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切身利益。为进一步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按照自治区工作部署,州安委会办公室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州集中开展深化整治损害群众利益、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深化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通过落实责任、严格执法、综合治理、宣传曝光等手段,集中治理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和其他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全社会形成共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保障灭火救援行动高效有序开展,彻底打通“生命通道”,不断增强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各县市(园区)对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承担主体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集中攻坚行动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推进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二)坚持部门协同。州安委会相关部门落实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监管责任,强化协作配合,集中整治全州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作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实施联合惩戒,积极推动形成监管合力。

(三)坚持单位主责。各单位认真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大对保障消防车通道畅通工作的日常巡查检查力度,落实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四)坚持群防群治。各县市(园区)将集中攻坚行动纳入基层综合网格管理和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内容,整合发挥基层力量作用,及时发现违法行为,督促认真进行整改,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消防安全治理格局。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攻坚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攻坚行动顺利开展,由州应急管理局牵头成立自治州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其军 州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

     马 鑫 州应急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副组长:程 锴 州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阿合买提别克 州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张 建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杨以林 州发展改革委能源安全监测中心主任

     周 明 州公安局副局长

     张 红 州民政局副局长

     魏永红 州自然资源局总工程师

     王儒林 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三级高级主办

成 员:刘权文 州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科副科长

     马 肃 应急管理局火灾管理科科员

     张 波 州发改委经贸科科长

     王海兵 州教育局安全科科长

     安 磊 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科科长

     周 勇 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康明哲 公安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和秩序管理大队副大队长

     张 蕾 州民政局养老社会事物和慈善事业科科长

     张 亮 住房和城乡建设质量安全监管科科长

     王 珺 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安全协调科科长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为:统筹组织、协调调度自治州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各项工作;督促各县市(园区)、各有关部门集中治理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等妨碍消防车通行违法违规行为,建立落实联合执法机制,优化停车资源保障管理;及时研判会商、推动解决攻坚行动有关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阿合买提别克(兼)。办公室成员:马肃、刘权文、王策恒。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为: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提出需由领导小组研究解决的问题及相关建议;调度各县市(园区)、各部门集中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攻坚行动重点

(一)单位和住宅区是否按照有关规定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设置警示牌。

(二)消防车通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上是否设置停车泊位、构筑物、固定隔离桩等障碍物,消防车通道与建筑之间是否设置妨碍消防车举高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广告牌、装饰物等障碍物。

(三)消防车通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上违法停放车辆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是否存在长期无人管理、久拖不改的情况。

(四)采用封闭式管理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是否落实在紧急情况下立即打开的保障措施。

(五)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或者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是否依法履行消防车通道管理职责。

五、攻坚任务

(一)集中施划消防车通道标志标线。各县市(园区)、消防救援、公安、住建等部门对本辖区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联合检查,督促完成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施划工作。组织住建、教育、卫健、民政等部门对市政道路、学校、医院、社会福利机构等场所设置的消防车通道、停车场(位)进行统一划线,积极引导、规范机动车辆停放

各县市(园区)要发挥基层综合网格管理作用,组织对本辖区内所有单位、住宅小区、各类场所的消防车通道开展全面检查,督促主体责任单位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

消防车通道划线、标名、立牌等工作于2020年5月30日前全面完成。

(二)集中清理消防车通道障碍物。各县市(园区)要组织住建、公安、消防救援、应急管理、城市综合执法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集中清理消防车通道障碍物。消防救援部门派出消防车对辖区高层公共建筑、城市综合体、商场市场、农贸市场、住宅小区开展车辆通过测试,对影响消防车通行的违章建筑、障碍物进行逐一登记,督促管理单位进行整改,并按照工作职责分别告知所属主管部门。住建部门对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和登高作业面范围内的违章建筑、临时建筑进行拆除。将消防车通道集中整治工作纳入城市综合管理内容,清理消防车通道上的停车泊位、构筑物、固定隔离桩以及消防车通道与建筑之间设置妨碍消防车举高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广告牌、装饰物等障碍物。

消防车通道障碍物能够立即清理的要立即清理,对清理难度大、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在6月底前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责任、时限,按计划落实。

(三)集中查处消防车通道停车占用行为。公安、消防救援部门要建立联合执法机制,联合开展消防车通道违法停放车辆突击检查行动,通过交通管理信息平台,将违法停车占用消防车通道信息推送给机动车登记单位、个人,提示整改问题,并实施现场摄像拍照取证,对违法车主或驾驶人一盯到底,依法实施警告或罚款处罚。消防救援部门要指导公安派出所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等行为进行治理;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采取强制拆除、清除、拖离等代履行措施强制执行。对阻碍消防车执行任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罚款或者行政拘留处罚。发改、市场监管部门要采取信用监管措施,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拒不改正的或者多次违法停车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纳入失信行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新疆)”和“信用中国(新疆)”平台向社会进行公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和个人信用记录,推动实现联合惩戒。

(四)加强公共停车位服务保障。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涉及消防车通道的规划许可工作,组织指导做好新建立体停车设施用地审批许可。住建部门要因地制宜出台提高住宅停车位配比的相关政策意见。州发改委、自然资源局、住建局要加强政策引导扶持,指导各县市(园区)因地制宜推动新建一批立体停车设施,缓解城市“停车难”的问题。州人防办要充分挖掘城市人防地下空间潜力,列出工作计划在城市推动新建一批地下公共停车设施。公安、住建、发改要建立完善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推行更加专业规范的停车管理。各县市(园区)要将新建停车场列入“十四五”相关规划重要工程推动建设,将城市停车场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要内容,严格落实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有关标准要求。组织相关部门,按照“一城一策、一区一策”原则,综合利用老旧住宅小区周边停车资源,对老旧小区居民实行优惠停车,形成普惠效应。

集中开展宣传曝光工作。各县市(园区)、各部门要以打通“生命通道”为主题,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移动通信等多种媒体,利用城市大屏、楼宇广告等媒介广泛普及消防车通道使用管理常识类宣传,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要及时予以曝光,加强警示教育。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各县市(园区)、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听取整治进展情况,研究推动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自治州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发挥“系统抓、抓系统”职能作用,加强指导监督。

(二)全面排查,严格整治。各县市(园区)、各部门要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治理、推广工作机制,形成典型示范效应,开展拉网式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发现问题要逐项列出清单,制定落实整改措施。消防救援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指导各部门切实查清隐患、找准问题、落实整改措施。

(三)加强督导,建立长效机制。自治州将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重点工作内容,对整改难度大的重大事故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各县市(园区)也要加大指导督促力度,确保辖区内所有单位、住宅小区、各类场所消防车通道畅通。

请各县市(园区)、自治州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于4月30日前将集中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报自治州整治损害群众利益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于每月22日前和12月15日前将专项整治开展情况报送自治州整治损害群众利益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州消防救援支队 王策恒 18890869587

传真:2295119

州应急管理局 马 肃 13639981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