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CJZ003/2019-000022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应急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19-04-24 |
文 号: | 昌州安办字〔2019〕20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 称: | 二O一九年三月全州安全生产事故情况通报 |
各县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自治州道路交通、煤矿、危险化学品、建设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2019年3月,全州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8起,死亡1人,受伤1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32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66.67%,死亡人数下降50%,受伤人数下降80%,直接经济损失下降43.09%。
2019年1-3月,全州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23起,死亡5人,受伤5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69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73.86%,死亡人数下降44.44%,受伤人数下降64.29%,直接经济损失下降35.97%。
一、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一)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
3月份,全州共发生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1起,受伤1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0.2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85.71%,死亡人数下降100%、受伤人数下降80%,直接经济损失下降80.2%。
1-3月,全州共发生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6起,死亡3人,受伤5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0.72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66.67%,死亡人数下降66.67%,受伤人数下降64.29%,直接经济损失下降58.38%。
(二)煤矿事故
3月份,全州未发生煤矿事故。去年同期无事故。
1-3月,全州未发生煤矿事故。去年同期无事故。
(三)火灾事故
3月份,全州共发生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6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12万元,无人员伤亡。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64.71%,直接经济损失下降84.42%。
1-3月,全州共发生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15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7.97万元,无人员伤亡。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78.57%,直接经济损失下降61.1%。
(四)工矿建筑商贸事故
3月份,全州共发生1起工矿建筑商贸事故,死亡1人,无人员受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均上升100%。
1-3月份,全州共发生2起工矿建筑商贸事故,死亡2人,无人员受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2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均上升100%。
(五)农机事故
3月份,全州未发生农机事故。去年同期无事故。
1-3月,全州未发生农机事故。去年同期无事故。
各行业领域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情况详见表一。
表一 2019年1-3月各行业领域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情况
事故 起数 | 同比 (%) | 死亡 人数 | 同比 | ||
± | ±% | ||||
合计 | 23 | -73.86 | 5 | -4 | -44.44 |
1.煤矿 | - | ||||
2.非煤企业 | 2 | 100 | 2 | +2 | 100 |
建筑施工(市政公用) | - | ||||
‚工商贸其他 | 2 | 100 | 2 | +2 | 100 |
3.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 | 6 | -66.67 | 3 | -6 | -66.67 |
4.农业机械 | - | ||||
5.生产经营性火灾 | 15 | -78.57 | - |
(备注:“±”表示同比增加或减少数,“±%”表示同比增长或降低百分比)
二、各县市(园区)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1-3月,全州大部分县市(园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10个统计单位中6个县市(园区)未发生亡人生产安全事故,分别是昌吉市、阜康市、奇台县、木垒县、高新区、农业园区。其中,吉木萨尔县生产安全事故死亡2人,玛纳斯县、呼图壁县、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生产安全事故各死亡1人。见表二
表二 2019年1-3月各县市(园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及同比
玛纳斯县 | 呼图壁县 | 昌吉市 | 阜康市 | 吉木萨尔县 | 奇台县 | 木垒县 | 准东开发区 | 高新区 | 农业园区 | |
2019年 1-3月 | 1 | 1 | 0 | 0 | 2 | 0 | 0 | 1 | 0 | 0 |
2018年 1-3月 | 0 | 1 | 2 | 0 | 2 | 0 | 1 | 3 | 0 | 0 |
同比(%) | 100% | 持平 | -100% | 0 | 持平 | 0 | -100% | -66.67% | 0 | 0 |
三、事故特点分析
(一)3月份,从事故总量看,全州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同比下降。从事故发生的行业领域看,工矿商贸建筑事故死亡1人,同比上升100%。发生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1起,造成1人受伤。发生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6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12万元。
(二)1-3月,全州各县市(园区)安全生产形势整体平稳,1月1日,呼图壁县发生一起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人死亡;1月20日、1月24日G216线吉木萨尔县辖区内接连发生重型货车相撞事故,造成2人死亡;2月16日,玛纳斯县舜达化纤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3月16日,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疆其亚铝电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县市(园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部署要求,深刻吸取近期国内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教训,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认真分析研判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重点突出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煤矿、消防、建筑施工(市政公用)、非煤矿山、冶金工贸、农业机械、特种设备、民爆、电力、旅游、医疗卫生、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等重点行业领域,制定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要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州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昌州安生字〔2019〕2号)、《关于立即开展拉网式地毯式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昌州安生字〔2019〕3号)要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全面加强安全风险防控,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积极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同时,要针对当前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陆续复工复产实际,严把企业复工复产关,严格按照复产复工标准进行验收,严防复产复工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州安全生产形势整体稳定。
当前,气温迅速回升,大风天气增多,是火灾事故的高发期。各县市(园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火灾安全防范工作,突出林区、景区景点等重点区域隐患排查治理,严管进山火源,严管生活用火,严管护林人员,从源头上积极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要加强旅游安全工作,尤其要加大对登山、探险等户外活动的安全监管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严防人员擅自开展涉险活动,导致意外事件的发生。
昌吉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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