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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审计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26-01-26 12:48:05 来源:昌吉州审计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昌吉州审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州党委、政府和审计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部署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紧密围绕审计监督职能,通过进一步丰富发布内容、创新发布形式、严把发布质量、优化栏目设置等方式,有序推进《条例》实施,持续深化审计领域政务公开,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助力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25年昌吉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为持续强化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质量,设立办公室专职岗位,统筹负责信息公开内容的报送、日常更新、系统维护与跨部门协调等职责。同时建立分级审核机制:日常公开事项须报分管领导审批,重大事项实行分管领导初审、主要领导复审双层把关流程。通过明确岗位职责、优化审批流程,切实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制度保障。同时在严格执行审计工作保密制度的情况下,将审计工作情况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发布和公示。2025年全年共更新文件38条,其中政策解读10条,部门文件13条,审计公开15条,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提升审计工作的透明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单位安排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事项,确保信函、网络申请渠道和咨询电话畅通,严格按照制度规范回复,确保答复告知书援引法条和救济渠道准确。2025年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强化平台规范管理,加强公开队伍培育与能力培训。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及保密审查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年度预算决算、政务服务办理情况等信息。规范主动公开和信息发布程序,明确未经分管领导审核批准的信息严禁对外发布,细化岗位职责、规范工作流程,夯实依法行政基础,截至目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失泄密行为。

(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调整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规范设置“审计公开、政策解读、部门文件”等栏目,开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等专题专栏,同时严格落实公开保密审查职责,优化信息公开流程,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与信息公开发布有机结合,确保网上信息发布准确、安全。

(五)政务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根据岗位调整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推进,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分管领导具体统筹,定期分析研判工作形势,精准破解推进中的难点堵点问题。二是强化学习培训,提升业务质效。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区、州政务公开相关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积极选派工作人员参加专题培训,切实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三是完善制度支撑,夯实工作根基。修订完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制发政务公开年度重点工作及任务分工方案,为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开展提供坚实制度保障。四是健全考核机制,倒逼责任落地。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科室年度综合考核内容,以刚性考核推动工作落地见效。2025年我局未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无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况,依条例提出处理建议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总计

结结果维持

结结果纠正

其其他结果

尚尚未审结

总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虽然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内容深度不足,政策解读形势较单一,以文字解读为主,可视化、通俗化解读较少;二是公开实效仍有提升空间,个别非紧急类工作信息更新有滞后性;三是信息公开互动性不足,群众参与、反馈渠道不够丰富。

(二)改进情况

一是深化公开内容,聚焦审计主责主业,增加审计整改成效、典型案例等深度信息公开,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新增图解、短视频等解读方式,提升信息可读性;二是强化实效管理,优化信息发布流程,明确各科室信息报送时限,专人定期核查栏目更新情况,确保信息及时发布,做到应快尽快;三是提升互动质效,畅通群众反馈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通过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让信息公开接“地气”,顺“民心”,开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局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案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