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审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昌吉州审计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精神,认真落实《2020年昌吉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昌吉州政办发[2020]5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局加大审计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将审计信息公开作为强化自身监督、提升审计效果的重要手段,进一步提高了审计工作的透明度,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建设,健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为抓好政务公开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我局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建立了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形成局党组统一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具体负责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及上报有关审计工作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切实把搞好信息公开与行政效能有机结合起来,确保本年度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二是推进制度建设,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实施到位,有效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科学化和规范化,通过修订完善《昌吉州审计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昌吉州审计局关于规范审计整改工作内部流程的通知》、《关于任春华等十名同志职级任职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推动公开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和监督机制,增强公开的主动性,为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严格执行审计监督制度,将审计的范围、审计时限、审计人员、工作纪律及要求等内容向被审计单位公布,自觉接受被审计单位监督。二是向州政府报告年度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并受州政府委托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工作以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三是及时在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更新我局的工作职责、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情况、机构设置等基础信息。同时在严格执行审计工作保密制度的情况下,将一些审计工作情况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发布和公示。截至目前,我局在州政府公开网站发布信息6条。
(三)依申请公开
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全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按时办结。没有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情况,也没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四)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健全我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工作一体化。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主动公开和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和程序,规定凡未经过分管领导审核批准的信息不得向外发布,从工作程序到岗位责任,做出明确规定,规范工作程序和依法行政行为,截至目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失泄密行为。同时,落实人员做好重要信息的收集汇总、分类整理和上网上报工作,确保政府信息的及时更新。定期检查已经公开的信息内容,做到发布的各类信息准确无误,坚持落实好“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工作原则。一是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舆情协调回应、办文办会、保密审查等相关工作制度,以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完善政务公开监督机制,通过州政府西部庭州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保证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安全。
(五)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要求统一规范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局门户网站的日常管理,强化对政务微信等新媒体的运行维护。
(六)政务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咨询电话,便于群众咨询和监督,设立本局行政咨询电话,随时接受市民和群众的咨询和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0个 | 129953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文件精神,读熟、读透,更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三是继续完善和充实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增删,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强化全局所有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昌吉州审计局
2021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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