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CJZ016/2021-000175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审计局 | 发文日期: | 2020-04-15 |
文 号: | 昌州审通〔2020〕3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 称: | 昌吉州审计局关于对州财政局组织2019年度 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进行审计的通知 |
昌州审通〔2020〕3号
昌吉州审计局关于对州财政局组织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的通知
昌吉州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于2020年3月30日起对你局2019年度组织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同时结合贯彻落实重大政策抽审节能环保和就业专项资金,并对预算单位执行部门预算情况、预算单位项目绩效及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情况进行抽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审计采取现场就地审计、非现场计算机辅助审计、延伸审计调查相结合的审计方式,请给予积极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电子数据)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组组长:孙强
联系电话:13909945018
审计组成员:王永静(廉政监督员)、任春华、王斌、陈佳雨、张莉、刘雅欣、李雪君、卢燕、罗昊
附件:1.抽审单位名单
2.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
3.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昌吉回族自治州审计局
2020年3月25日
附1:
2019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单位名单 |
|
1 |
新疆中共昌吉回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
2 |
新疆昌吉州艺术剧院 |
3 |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 |
4 |
新疆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5 |
新疆昌吉州社会主义学院 |
6 |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财政局 |
7 |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实验幼儿园 |
8 |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第二中学 |
9 |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 |
10 |
新疆昌吉州总工会 |
2019年度部门项目绩效审计单位名单 |
|
1 |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 |
2 |
新疆昌吉州环境保护局(本级) |
3 |
新疆昌吉州节能减排监督管理局 |
4 |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污染监控中心 |
5 |
新疆昌吉州公共就业服务局 |
6 |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纤维检验所 |
7 |
新疆中共昌吉回族自治州委员会机要局保密局 |
8 |
新疆昌吉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处 |
9 |
新疆昌吉州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 |
10 |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局 |
2019年度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审计单位名单 |
|
1 |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中医医院 |
附件2:
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
一、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二、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三、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
四、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
附件3:
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二、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四、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五、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六、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违反上述工作要求和工作纪律的,严格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举报电话:0994-2325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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