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CJZ016/2021-000211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审计局 | 发文日期: | 2018-11-20 |
文 号: | 昌州审办〔2018〕27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 称: | 关于2017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督查通报 |
昌州审办〔2018〕27号
关于2017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督查通报
为推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切实维护审计监督严肃性、权威性,确保审计整改取得实效,州纪委监委、组织部、审计局组成联合督查组,于9月17日-9月27日对2017年州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州直部门和各乡镇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保障性住房审计等审计报告中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现将督察情况通报如下:
一、审计整改总体情况
各县(市)的党委、政府重视审计整改工作,被审计单位积极采取措施整改审计查出问题,督查结果表明,本次督查涉及事项大部分已整改到位,整改进度明显加快,整改情况逐年向好。
(一)审计整改率总体较往年有所提高。本次督察涉及27个乡镇、七县市住房建设局、财政局、援疆办等其他相关单位和州直2个机关事业单位、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昌吉高新技术开发区等。截至2018年9月,本次督察涉及的审计项目中要求整改问题246个,达到整改期限的问题242个,已整改的问题220个,整改率达到90.91%;审计查出问题涉及金额49142.61万元,已整改落实问题涉及金额43987.22万元,占应整改金额的89.51%。
(二)各项审计整改要求落实到位。通过督查组现场核实整改印证资料,各项审计整改要求均能得到有效落实。审计处罚收缴率达到100%,应上缴财政资金绝大多数已上缴财政,自行纠正事项和调账处理基本完成。纪检和相关主管部门普遍重视审计移送事项,采取了对有关责任人或责任单位进行约谈、问责追责等各项措施,移送事项多数已经处理完毕,部分仍在调查处理中。
(三)审计建议得到采纳,通过建章立制建立长效机制。提出审计建议83条绝大多数被采纳,建议意见落实有据可查,建立的相关规章制度针对性及操作性强。如呼图壁县二十里店镇在经过经济责任审计后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并修改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深化“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安排意见》、《二十里店镇财务管理办法》、《二十里店镇村级财务管理办法》、《二十里店镇建设工程招标管理暂行办法》等;昌吉市六工镇修改并建立健全了《六工镇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昌吉市六工镇财务管理办法》、《资产管理制度》等等。
督查发现,一些市县审计整改工作还存在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等问题和薄弱环节。
二、尚未整改完毕的问题
(一)挤占挪用专项资金308.94万元。
1.2015年至2016年木垒县新户镇挤占挪用专项资金161.69万元。审计要求新户镇在限期内进行调账处理。截止督察日,此问题尚未整改。
2.2015年至2016年,阜康市甘河子镇挪用棚户区改造资金147.25万元,用于支付镇区保洁及冬季积雪清扫劳务费等。审计要求甘河子镇限期内将挪用的专项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截止督察日,此问题尚未整改。
(二)扶贫资金收益分红未发放到位。2016年末,木垒县大石头乡红岩村、铁尔萨克村、石油新村将收取的历年扶贫资金托牛、托羊、托刺绣机分红126.30万元,用于红岩村托牛户分红13.20万元、支纪检委案款10.20万元、支各村村委会日常经费67.40万元,农经站账面结余35.50万元。造成挪用应分配牧民分红资金77.6万元,未分配牧民分红资金35.5万元。审计要求大石头乡对历年扶贫资金产生的分红进行清理,未收回的尽快清收,挪作他用的资金要如数追回,尽快兑现到贫困户,并将整改情况报昌吉州审计局。截止督察日,此问题尚未整改。
(三)未按规定及时向已完成危房改造任务的农户兑现补助资金。截止2017年12月底,阜康市财政已拨付各乡镇农村危房改造1017.5万元,除城关镇2014户建房任务纳入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已上交财政),其余各乡镇因建房户未报齐资料等原因没有给建房户兑付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涉及资金639.80万元。审计要求住房保障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各乡镇限期完善危改基础资料,抓紧落实资金兑付;财政部门应加强危房改造资金监管,确保民生保障政策执行到位。截止2018年9月,阜康市各乡镇已经按要求兑付156户,兑付补助资金288.6万元;剩余190户351.3万元正在兑付中。
(四)未及时清理个人往来款项178.33万元。
1.截至2016年末,奇台县碧流河镇两年以上未收回的本单位干部职工欠款21.15万元,其他人员欠款56.51万元。审计要求碧流河镇限期对长期挂账的应收类款项等进行清理,对于在限定时间内,个人借款超过三个月仍不及时归还的,由碧流河镇将欠款人移送奇台县纪检委处理。碧流河镇对往来帐进行了梳理,目前正在清理整改中。
2.截至2016年12月吉木萨尔县庆阳湖乡其他应收款中内部职工借款22.73万元,其他私人借款39.60万元。审计要求庆阳湖乡限期对长期挂账的应收类账款进行清理,对于在限定时间内,个人借款超过三个月仍不及时归还的,由庆阳湖乡将欠款人移送吉木萨尔县纪检委处理。庆阳湖乡对往来帐进行了梳理,个人借款正在清理中。
3.截至2016年末,阜康市甘河子镇政府个人借款超3年以上未清理金额4万元。审计要求甘河子镇限期进行清理。截止督察日,已收回个人借款1万元,余款正在追缴中。
4.截至2016年末,昌吉市佃坝镇其他应收款中个人借款62.53万元。审计要求佃坝镇限期对长期挂账的应收类账款进行清理。截止督察日,已清理个人借款27.19万元。余款正在清理整改中。
(五)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已完工交付使用项目未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和结转固定资产。2015至2016年木垒县大石头乡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基层政权建设项目、大石头村创业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等21个项目,已完工交付使用未及时编制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和结转固定资产,涉及金额1873.04万元。审计要求大石头乡及时完成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和结转固定资产。截止督察日,此问题尚未整改。
2.资产管理不规范。木垒县大石头乡政府现有车辆7辆,其中公车私挂5辆。另2016年金旅牌面包车、2013年起亚均未纳入大石头乡固定资产管理。审计要求大石头乡及时补记固定资产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截止督察日,此问题尚未整改。
(六)财务交接手续不规范。木垒县大石头乡政府经费户、农经站2016年财务交接手续中未对未了事项进行书面说明,移交清单中未列明现金日记账的交接,移交收据本数,票据金额以及其他单据(借款单、报销单、原始凭证粘贴单)的交接。审计要求木垒县大石头乡对原资产进行清理,规范会计人员交接手续,按规定结转账簿。截止督察日,此问题尚未整改。
(七)白条支付工程款429.4万元,造成漏缴税金。
1.奇台县碧流河镇政府基本户2011年安居富民预付款284.5万元和2016年镇政府专户安居富民预付工程款108.08万元合计422.62万元,镇政府用于支付锅炉款、工程款17万元;用于预付工程款13.04万元,以上工程款支出均未按规定获取工程发票,造成漏缴税金。审计要求碧流河镇及时补开相关发票。经督察后,碧流河镇收回5万元工程款发票,余额417.62万元发票正在清查催收中。
2.2015年10月吉木萨尔县庆阳湖乡二工梁村委会吉美新村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直接列支劳保统筹费11.78万元以抵顶工程款,导致其他单位和个人偷逃税款。审计要求庆阳湖乡及时补开相关发票。截止督察日,此问题尚在整改中。
(八)财务管理不规范。
1.截止2016年末,吉木萨尔县吉木萨尔镇人民政府到期未收回世行贷款24.73万元(签订合同到期日最晚的还款日为2012年6月2日),给政府造成潜在的风险。审计要求吉木萨尔镇人民政府尽快采取措施将应收的款项予以收回。经镇政府清算核实,截止2018年3月31日,应收回世行贷款本息36.04万元,已收回本息13.66万元,余额22.38万元正在催缴中。
2.2014年8月,吉木萨尔县吉木萨尔镇政府将自有房屋资产出租给新疆弘兴伟业开发公司,该公司已于2016年5月搬离,截至目前还欠房租4.38万元未收回;2013年8月,吉木萨尔镇政府将自有房屋资产出租给清正亿家房地产开发公司,该公司已于2015年12月搬离,截至目前尚欠房租2.66万元未收回。审计要求吉木萨尔镇政府追缴未收回房屋租金7.04万元。截止督察日,已收回房屋租金3.67万元,余额正在采取办法收取。
(九)违规签订国有土地承包合同,非税收入未缴财政92.16万元。2015年-2016年庆阳湖乡政府擅自签订国有土地承包合同5份,涉及面积8542亩,收取土地承包费178.15万元,支付县国土资源局75.03万元,支付协议利息10.96万元,剩余92.16万元未上缴财政。审计要求庆阳湖乡将非税收入全部上缴财政。截止督察日,此问题尚未整改。
(十)违规签订国有土地租赁承包合同,应收未收土地租赁和承包费33.8万元。(1)2010年4月,佃坝镇将国有土地1003亩违规与芦南签订1000亩土地租赁合同,租赁期限30年,租赁费5万元/年,截至2017年3月15日,应收未收土地承包费25万元。(2)2010年佃坝镇林业站将林地30亩,与龚浩签订林地承包合同,承包费1000元/年,截至2016年11月1日,应收未收承包费1.3万元。(3)2014年1月苗卫佳承包水库400亩,截至2016年12月31日应收未收承包费7.4万元。审计要求佃坝镇及时收回相关租费,并将所收取的租赁费和承包费全部上缴财政。审计期间已收回土地租赁和承包费26.4万元,尚有7.4万元正在收缴中。
(十一)超过两年未使用专项资金结余31.84万元。截至2016年末,甘河子镇结转两年以上仍未使用完毕的专项资金31.84万元(就业援助资金26.6万元,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资金5.24万元)未上缴财政。审计要求甘河子镇将上述结余资金上缴财政统筹管理。截止督察日,此问题尚未整改。
(十二)交流交往项目未按计划组织实施。经审计,按照阜康市援疆项目计划,2017年交流交往项目(用于两地文化学术交流、行业交往等工作)计划总投资200万元,截止2017年10月,该项目没有计划实施等相关资料,资金在援疆办专户中。审计要求阜康市政府应与山西援疆前方指挥部积极沟通协调,科学安排项目计划,及时调整项目和资金预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截止督察日,已下拨项目资金139.91万元,项目正在实施中。
(十三)其他问题。奇台县碧流河镇政府基本户截止2014年底安居富民预付工程款累计支出207.60万元,因4位施工者提供的村民花名册有误未冲账。账面反映共拨入安居富民工程款2014年底余额为169.60万元,二者相抵差额38万元。要求碧流河镇查明原因。此问题目前尚在办理中。
三、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关于污染防治资金和项目审计中发现四个抽审县市资金大量结余在县市财政专户或代管户、未及时发挥效益的问题,整改情况较差。督查时发现,截止2018年9月,玛纳斯县财政已下拨资金2300万元,余额6629万元未下拨;吉木萨尔县财政已下拨资金5798万元,余额3264万元未下拨;阜康市财政已将资金3063万元全部下拨;呼图壁县财政已下拨资金1335.67万元,余额7962.33万元未下拨。共计还有17855.33万元结存未支付,支付率不足一半。未支付的原因主要是其中的中央下拨的化解产能专项资金,因没有符合安置政策的职工,造成资金无法下拨;另外也有部分资金因项目进度缓慢而不能按时下拨。建议各县市财政部门及早与上级机关对接,妥善处理此问题。此外,督查时发现已拨付资金中,部分仅拨付到主管部门,并未真正拨付到用款单位或用款人,因此建议加快实施进度,避免因项目实施缓慢,从而造成资金使用率低、效益低下。
四、要求
对截止此次督查日仍未完成整改任务的乡镇、单位,要高度重视问题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上报州审计局督察科,州审计局将适时对整改情况再次进行检查,对逾期还未整改的,将视情况做出严肃处理或移送州县纪委监委予以问责。
联系人:任春华电话18609949177
州纪委监委、组织部、审计局联合督查组
2018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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