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CJZ016/2021-000086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审计局 | 发文日期: | 2018-07-31 |
文 号: | 昌州审办〔2018〕17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 称: | 关于成立昌吉州审计局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的通知 |
昌州审办〔2018〕17号
关于成立昌吉州审计局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的通知
局各科室,州政府投资审计中心:
为贯彻落实中央、区州党委关于深化党政机构改革的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有序推进审计部门机构改革工作,确保自治州改革任务顺利完成,经研究,决定成立昌吉州审计局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昌吉州审计局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建新 党组副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永信 党组副书记、调研员
肖 莉 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 辉 自治州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专职主任
成 员:
吴 洁 农业资源环保与社会保障审计科科长
任春华 督察科科长
乔安仓 经贸与金融审计科
马忠连 政府投资审计中心主任
王怀涛 法制科科长
张 旭 经济责任审计科科长
王玉强 行政事业审计科科长
孙 强 财政审计科科长
李 良 办公室(组织人事科)主任(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组成员、副局长肖莉兼任,成员由任春华、王怀涛、孙强、李良、唐黎娜、郭斌组成。
二、成立工作专班
成立昌吉州审计局机构改革工作专班,下设2个小组,即:综合协调组、机构编制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吴 辉 自治州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专职主任
成 员:任春华、王永静、张丽曼、郭斌
工作职责:
1.负责开展调查研究相关工作。
2.负责机构改革的政策研究工作,组织起草州审计局机构改革工作及实施方案和有关配套说明材料。
3.负责与上级部门对接联系,准确了解把握机构改革设置依据;收集整理机构改革相关政策文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情况。
4.做好机构改革相关报表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
5.负责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编制组
组 长:肖 莉 局党成员、副局长
成 员:王怀涛、孙强、李良、唐黎娜、郭斌
主要职责:
1.起草本部门“三定”规定(草案),提出本部门权责清单调整意见。
2.负责对本部门职责、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全面摸底。联系机构编制部门,研究拟定机构改革中涉及的机构设置、领导职数等定编定责工作。
4.撰写上报机构改革工作信息和总结上报等工作。
5.完成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昌吉回族自治州审计局
2018年7月31日
上一篇: 转发《审计署关于内...
下一篇: 新疆:全面客观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