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CJZ016/2021-000105 | 信息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审计局 | 发文日期: | 2018-07-18 |
| 文 号: | 昌州审党组〔2018〕11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关于印发《昌吉州审计局第二十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 | ||
昌州审党组〔2018〕11号
关于印发《昌吉州审计局第二十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
州局各科室、政府投资审计中心:
《昌吉州审计局第二十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安排意见》已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昌吉回族自治州审计局党组
2018年7月5日
昌吉州审计局第二十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安排意见
今年七月,是自治州第二十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教育月的主题是“讲政治、守纪律、敢担当、坚定坚决落实总目标”。为扎实有效开展教育月活动,以月促年取得成效,现作如下安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深入学习自治区党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和陈全国书记在自治区党委常委(扩大)会议上对做好审计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党章和《宪法》《监察法》,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要求,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第二十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以月促年,持续增强审计干部职工“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持续增强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意识,使其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做遵规守纪学法用法的模范,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全面做好审计工作。
二、具体安排
(一)召开动员大会(7月6日)。局机关召开昌吉州审计局第二十个党风廉政教育月动员会,主要传达学习“自治州查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通报会暨第二十个党风廉政教育月动员大会”精神,特别州纪委监委查处的5起落实总目标不力和4起“两面人”案件及其教训警示和州党委主要领导的讲话精神,结合审计部门实际和纪律作风整治月,对昌吉州审计局第二十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进行动员部署。
(二)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学习讨论(7月6日至16日)。通过采取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集体讨论、个人自学等形式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学习讨论,集中学习《宪法》《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和《关于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定不移深入推进作风建设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结合工作学,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学出坚定信念、学出绝对忠诚、学出使命担当。
重点学习内容如下:《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新疆工作协调小组关于新疆若干历史问题研究座谈纪要》精神;学习自治区党委《关于严肃反分裂斗争纪律的规定》《关于严肃反分裂斗争纪律的意见》《关于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意见》《关于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定不移深入推进作风建设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等。
(三)开展系列警示教育(7月17日至19日)。一是党支部召开违纪违法案件通报会,对落实总目标不力、“两面人”典型案件进行通报,并开展学习讨论活动,以儆效尤;二是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和学习由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和州纪委分别摄制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警示教育片和汇编的《忏悔录》;三是组织党员干部到昌吉州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和下巴湖监狱接受警示教育,增强教育实效。
(四)开展以正确认识新疆“四史”为主要内容的发声亮剑活动(7月20日)。局机关在认真总结去年以来发声亮剑活动主要做法和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聚焦正确认识新疆“四史”,组织机关县级领导和科级干部深入推进发声亮剑活动,旗帜鲜明批判“双泛”等错误思潮,揭露“三股势力”利用历史问题分裂祖国、破坏民族团结的险恶用心,进一步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争取凝聚人心,持续增强各族干部职工“五个认同”、增强免疫力,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打下坚实的思想政治基础。
(五)开展主题征文活动(7月25日前)。结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7周年,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开展主题征文活动,局法制科、经济责任审计科、州政府投资审计中心科室要按照要求各完成一篇相关征文。征文稿件主要反映改革开放以来自治州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卓著成效、自治州纪委恢复重建以来的工作成就、驰而不息推动作风建设和严惩腐败成效,不断增强各族干部住群众对反腐败斗争必胜的信心和决心,并将优秀征文上报自治州各新闻媒体、网站集中刊发。
(六)开展纪法知识和应知应会测试(7月20日、30日)。一是围绕落实“总目标”和结合宪法、监察法和新修订党内法规制度的学习宣传,组织审计干部职工开展一次应知应会和纪法知识闭卷测试,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同志为监考老师,通过测试,真实了解掌握审计干部学习能力和水平,从而督促抓好平时审计干部“总目标”相关知识的学习。纪法知识闭卷测试重点内容为自治区纪委监委1月至7月“纪法知识微考堂”的在线答题和“党风廉政教育月纪法知识在线测试”题;二是继续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关注“新疆纪检”微信号参加“纪法知识微考堂”活动,教育月期间局机关普通公职人员每天至少答题一次,党员干部至少2次。三是登陆自治区“法宣在线”平台参加“党风廉政教育月纪法知识在线测试”。通过纪法知识测试活动,营造学纪明纪遵纪守纪、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七)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治(7月20日至30日)。严格按照审计署、审计厅关于开展纪律作风整治月活动的具体安排,针对前期在纪律作风整治活动中查找出的突出问题,逐一梳理,建立整改台账,通过认领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间,逐项落实,逐项销号。认真排查和防范审计工作廉政风险,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认真执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坚决做到“四个严禁”,即严禁不讲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党内请示报告制度;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和违反审计程序向被审计单位、无关人员泄露审计情况和在审计工作中获取的数据资料;严禁在工作时间(含工作日中午和现场审计期间)饮酒;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坚决杜绝酒驾、醉驾,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都不得酗酒。干部职工认真遵守劳动工作纪律,严格考勤管理,坚守岗位,不无故外出,不迟到早退,按时就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遵守会场纪律等;认真遵守《审计署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规定》要求,上班或审计期间着装大方得体,与党员、公务员和审计人员的身份相适应。开展审计期间要注意不得口大气粗,充分听取被审计单位意见,要严格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从审。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置,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构成违法犯罪,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党员干部,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三、相关要求
(一)要强化主体责任。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是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的重要措施,局党组将履行好主体责任,聚焦教育月活动主题,结合实际作出具体安排,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主要领导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既要带头参加教育月活动,又要靠前指挥,抓好教育月各项活动的组织落实。
(二)要做到有机结合。要把开展第二十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与当前各项工作紧密结合、统筹落实,特别是按照区州党委和审计厅的部署要求,与打好“三场硬仗”、打赢“一场人民战争”、做到“三个联动”结合起来,加强对公共权力运行、公共资金使用、公共资源交易、扶贫和民生等方面的监督,特别是要集中力量抓好债务审计,为打赢“三大攻坚战”,作出审计部门应有贡献。要把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努力建设信念坚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为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作出积极的贡献。
(三)要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教育月活动开展情况的指导和督查,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教育月期间,局党组将组成督查组开展监督检查,对工作不落实或不聚焦总目标抓教育、正作风、严纪律,单搞教育、“两张皮”不注重实效的,将点名通报批评,确保活动成效,同时,要及时将活动情况以信息形式上报州纪委,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做法和经验成效,并将教育月活动总结于8月1日前报州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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