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审计局关于印发《昌吉州2017年支持新疆发展资金和项目跟踪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CJZ016/2021-000201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审计局 | 发文日期: | 2017-10-11 |
文 号: | 昌州审办〔2017〕27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 称: | 昌吉州审计局关于印发《昌吉州2017年支持新疆发展资金和项目跟踪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 |
昌州审办〔2017〕27号
昌吉州审计局关于印发《昌吉州2017年支持新疆发展资金和项目跟踪审计工作方案》的
通知
木垒县、奇台县、吉木萨尔县、阜康市、昌吉市、呼图壁县、玛纳斯县审计局:
根据《自治区2017年支持新疆发展资金和项目跟踪审计工作方案》(新审投〔2017〕215号)要求和自治州2017年审计项目计划,结合我州实际,州审计局制定了《昌吉州2017年支持新疆发展资金和项目跟踪审计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于2017年11月20日前,将相关项目审计报告和公告稿报州政府投资审计中心。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
联系人: 郝 婕 0994-251818313689909122
昌吉回族自治州审计局
2017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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