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CJZ016/2021-000222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审计局 | 发文日期: | 2016-03-23 |
文 号: | 昌州审办〔2016〕14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 称: | 关于印发《昌吉州2016年乡镇党政正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意见》的通知 |
昌州审办〔2016〕14号
关于印发《昌吉州2016年乡镇党政正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审计局:
现将《昌吉州2016年乡镇党政正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意见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并及时上报审计结果。
附件:《昌吉州2016年乡镇党政正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意见》
昌吉回族自治州审计局
2016年3月30日
昌吉州2016年乡镇党政正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意见
根据2016年自治州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为促进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用好权、履好职、尽好责,保障政令畅通、政策落实、增进人民福祉。2016年对全州16个乡镇党政正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交叉审计和授权审计,为确保审计工作按时完成、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为确保乡镇党政正职领导干部更好地履职尽责,保障惠民政策落实到位,围绕乡镇党政领导干部职务职责,重点关注乡镇惠农政策执行情况、惠农资金和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揭示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乡镇党政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财政财务收支、重要事项决策、涉农政策执行、土地管理、项目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从体制、机制和制度层面提出审计建议,促进乡镇财政财务收支规范运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二、审计范围
对7县市16个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任职期间(2014至2015年)财政财务收支及相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审计期间重要经济事项、重大问题追溯相关会计年度并延伸审计相关单位。
三、审计对象
交叉审计乡镇:玛纳斯县广东地乡,呼图壁县雀尔沟镇,昌吉市庙尔沟乡,阜康市九运街镇,吉木萨尔县老台乡,奇台县西北湾乡,木垒县照壁山乡。
授权审计乡镇:玛纳斯县北五岔镇,凉州户镇,呼图壁县呼图壁镇,昌吉市硫磺沟镇,吉木萨尔县大有镇,阜康市滋泥泉子镇,奇台县老奇台镇,东湾镇,木垒县西吉尔镇。
四、审计内容
(一)审计乡镇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财政所、乡镇财务、农经站)
1、核实收入情况。检查各项资金是否及时入账核算,有无账外设账、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违规收费等行为。重点关注以现金缴款单方式缴入的各项收入,如有此情况必须弄清楚资金来龙去脉,核实清楚缴入现金是否属正常收入还是套取的补贴或项目资金。
2、核实支出金额。关注惠农资金和社会发展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效益情况,重点对惠农补贴资金、项目资金、征地补偿费、大额支出进行检查,审核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有无虚假支出套取现金、有无虚报工程量套取项目资金、有无虚报冒领套取补贴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重点关注农作物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三老人员补助、安居富民补助、牧民定居补助、移民安置、林业生态建设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资金。对惠农资金审计抽查行政村不得少于3个,入户调查农户不少于30户,对接受补贴的农村专业合作社进行100%检查,确保惠民资金落到实处。同时,关注各项资金使用的效益性、效果性。
3、检查乡镇历年项目结余资金是否按照财政部门规定及时上缴。
(二)检查惠农资金发放是否合规,是否进行了申报、公示、核查、验收等环节
涉农资金要全部做到 “一卡通”发放,经由农村信用社等银行金融机构发放的涉农资金,要调取金融机构发放原始资料,并与财务原始凭单进行核对,确保涉农资金安全到位。对农业综合补贴、良种补贴资金要与粮食直补资金进行对比分析,与各村、乡镇申报面积进行对比;项目资金不仅要看资金使用情况,更要实地查看项目实施情况,有问题线索的项目要进行工程造价审核,坚决查处虚报冒领涉农资金,虚报工程量套取项目资金的违规行为,问题严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移交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三)重要经济事项决策情况
审查重大支出、重要经济事项决策的程序是否合规,相关经济决策程序是否健全、有无违反决策程序,盲目决策,造成重大损失等问题;有无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个人决策的问题。重点对乡镇项目建设、资产购置、资产处置、土地承包、大额支出等方面的决策情况进行审计。检查建设项目招投标程序是否合规、管理是否规范以及项目效益情况。关注乡镇在促进农牧民增收、农业增效,提高农牧民收入,改善居民生活方面出台的各项经济发展政策是否科学、是否符合当地实际情况。
(四)审计政策执行情况
重点检查乡镇党委、政府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重大政策和调控措施及相关财政经济政策,各项惠农政策是否宣传到位,落实到位;检查土地管理政策执行情况,有无违规发包土地、买卖土地的行为;检查中央八项规定、“三公”经费、编制管理等廉洁自律方面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及时揭示和反映政策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促进政令畅通,厉行节约和规范管理。
(五)尝试结合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将耕地、林业、水资源、生态环境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相关内容纳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揭示乡镇党政领导在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等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缺陷,分析原因,提出改进建议,确保地区科学发展、可持续性发展。
(六)核实乡镇、村组债务负担情况
重点核实隐形债务,确定债务规模,并对债务增长原因及债务结构进行分析,提出合理化解乡村债务和控制债务增长的措施和建议。
(七)关注乡镇党政正职领导个人廉洁自律情况
重点对党风廉政建设规定执行情况、群众举报问题、财务账目审计发现的问题、单位人员谈话了解的问题等开展工作并进行评价。
五、审计组织
交叉审计由各县(市)审计局组成由1名局领导任组长的审计组,审计通知书由州审计局统一制发,统一召开进点见面会,于2016年5月30日前完成现场审计任务,现场审计时间40个工作日(含乡镇惠农资金审计项目),2016年6月5日前提交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经州审计局经责科审核后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审计报告由州审计局统一研究处理,并向各县(市)被审计乡镇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同时将审计报告抄送各县(市)党委、政府。
授权审计由州审计局统一向各县(市)下达授权审计通知书,各县(市)审计局具体组织实施,自行出具审计文书,各审计组审计报告(小组稿)报州审计局经责科审核后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于2016年11月15日前向州审计局报送审计结果。
交叉和授权审计的乡镇经责项目,各审计组必须完成审计实施意见规定的审计内容,经州审计局督察指导后方可撤点。
六、审计分工
交叉审计:玛纳斯县审计阜康市九运街镇,呼图壁县审计吉木萨尔县老台乡,昌吉市审计呼图壁县雀尔沟镇,阜康市审计木垒县照壁山乡,吉木萨尔县审计玛纳斯县广东地乡,奇台县审计昌吉市庙尔沟乡,木垒县审计奇台县西北湾乡。
七、工作要求
为确保2016年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顺利实施,各县(市)审计局要总结经验、发扬成绩,结合被审计乡镇的实际情况,制定重点突出、步骤明确的审计实施方案,坚持依法审计,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确保审计工作质量,各审计组审计现场结束前必须对乡镇、村组所有银行账户进行核对,做到银行、会计、出纳数据一致。对发现问题责任划分要有证据,做到准确、充分,分清领导责任、主管责任、直接责任,所有问题都必须有人担责,不仅乡镇党政正职要担责,党政副职、经办人及相关财务人员也要担责,所有责任人及承担的责任都要在报告中表述清楚。审计中遇到重大问题和经济问题线索要及时与州审计局经责科联系,发现的问题要如实反映和上报,不得自行处理,如发现有重大问题线索现场审计时间可进行调整。各县(市)审计局作为乡镇领导经济责任交叉审计的联系人,协调各县(市)纪检、组织部门开好进点见面会,协调好审计组工作、住宿、就餐地点,审计期间各审计组要严格执行审计纪律,主动接受被审计单位监督,树立良好的审计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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